央企重组需要“逼退机制”
国企改革过程中,有经验,也有教训,如地方政府主导的一些大企业合并、组成强大的“航空母舰”的案例时有发生,既有过“强弱组合”,也有过“强强组合”,有些企业甚至分了合,合了分。
“重组、合并的想法是好的,但实践中会遇到资本结构、文化融合、竞争力降低等一系列的问题,有时对企业竞争力和效率提高效果并不明显。”一位业内人士如此评述。
对于国资委来说,央企重组的难度更大。
“钱少、人多、机制不活”
2006年12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资委《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明确了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基本原则、目标和主要政策措。
《意见》让国有资本的进退范围首次得以明确。
“《意见》在推进国有资本集中、形成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企业、中央企业减少至80—100家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目标。随着文件的出台,国有企业改革由资产重组向企业重组进一步深入。这将从更深层次上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北京科技大学白津夫教授向《中国经济周刊》评述。
但现实的情况是,随着央企重组往纵深处推进,重组其实已经进入越来越难的阶段。
长期从事国资重组研究的脱明忠律师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国资委主导下的央企重组通过近4年的运作,基本上都已经走上了“联姻”的路子;剩下的企业中,规模小、质量差的,想并入别的企业也难。据了解,现在已经并入大企业的小企业中,就有一些是求甲不应,然后求乙才勉强被接受的情况;剩下规模较大、量级相当的企业之间的合并,难度是可想而知的,谁正谁副,太难摆平。
诚通集团一位参与重组的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诚通集团在重组过程中也遇到了不少困难:一是职工安置标准的认定问题。由于很多配套政策没有到位,企业接收以后,很多职工需要安置,但是安置的标准却不统一;二是原企业可能已经划入了政策性破产,政策性破产企业的有关改革成本需要国家弥补,但是有关部门却不认可;三是税收问题。因为实施重组的收入要首先用于安置职工,所以纳税就少。
“总之,钱少、人多、机制不活三个老大难问题仍然在困绕着我们。因为虽然这三个老大难问题现在深层次体制下都还没有完全解决,但我们是在认真地往前走。” 国资委研究中心党委书记李保民告诉记者,从今年起必须加大工作力度,除了中央企业继续自愿重组外,国资委要依法大力推动,要体现出资人的意志。“我们将按照中央企业21个业务板块调整规划,遵循市场规律,认真研究方案和措施,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稳妥地推进。”
央企对重组仍有三种态度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央企高管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从目前情况看,央企重组任务还很艰巨:首先,国有经济的分布仍然过宽,相当数量的国有资本并不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不少企业处于亏损或微利状态,积累了一批资不抵债、扭亏无望、丧失市场竞争力的企业;一些大企业业务庞杂、主业不突出、辅业包袱重,子企业层级过多、数量过多,母公司对子公司失控,是企业效率低下、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原因。
其次,尽管国资委三令五申,竭力推进,但央企的态度目前出现三种情况:一是积极跟进,抢占市场,通过重组整合,逐步做强做大,比如,原中国港湾建设(集团)总公司和原中国路桥(集团)总公司合并重组而成的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就属于此类型;二是观望等待,重组整合只停留在口头上;三是有危机感,也有思路,但出发点是如何挤入前80名,“宁为鸡头不作凤尾”。有的企业主业并不突出,但该退出的不退出,想的是如何保住“块头”,作大规模。
“对于那些该退不退的,建立逼退机制是很有必要的。逼退机制就是创造某种条件促使一般性竞争企业从国有资本中退出;但企业究竟是做强做大还是退出转型,还是要由市场选择,政府不能过多干预,国资委也要防止搞‘拉郎配’。”脱明忠律师向《中国经济周刊》直言。
“无论是国资委之前的央企拆分,还是如今国资委治下的央企重组,分分合合之间,不变的理由都是为了增强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在当下国资监管与经营的职业化监管队伍和职业经理人队伍尚未完全到位,管理层‘人格化主体’尚未形成的时期,在极力推进央企重组的时候,社会成本也不能不考虑。”脱明忠律师说。(王红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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