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位法高于下位法、新法优于旧法。把发改委、银监会权威凌驾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之上,认为部门规章的法律效力高于全国人大法律的效力,毫无法治观念。如果商业银行的违法行为不给予制止,国家的法律制度将会受到践踏,建设法治国家将是空谈和喊口号。”
建议收费前先听证
为此,李建浔建议,广东银监局及省物价局等相关部门应依据商业银行法第73条、《储蓄条例》第34条等有关规定,责令各商业银行广东省分行退还私自扣划的款项,并给予各商业银行处以1-5倍的罚款(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此外,有关政府部门(银监会、人民银行、发改委)依法尽快制定出银行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而收费前都应举行价格听证会。新的项目和收费标准只对政府公布之日起设立的账户有效,对此之前设立的账户无追溯力。
嫌贫爱富欺负弱势群体
李建浔认为,不少国有商业银行收费行为都表现出“嫌贫爱富”。针对低保家庭、学生和外来工,银行不但不应开收小额账户管理费,反而要免收他们的费用,来保障弱势群体的权益。
作者:朱丰俊,尹月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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