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郑伎宏在蔡文玉律师义务帮助下,替弟弟向台北地方法院声请破产,6月时便获裁定破产,不过银行随即提起抗告,“高等法院”更驳回地方法院的判决,最后,郑伎宏径向“最高法院”提起再抗告,“最高法院”也在12月28日裁定郑三和破产,此时郑三和的债款已飙升至300多万元了。
“破产是有门坎的,根据现在的判例,如果无法偿还欠款的2成,根本破不了产,所以我才要赠与弟弟60万元,让他有产可破。”没有钱卡奴“无产可破”,郑伎宏认为相当荒谬,也期待立法院可以快速审理通过《自然人债务清理法》,让借不到钱或无产可破的卡奴有条重生之路。
郑三和声请破产获准后,不但许多卡奴打电话向郑伎宏请益,数家资产管理公司更登门邀请他任顾问,不过他选择继续做自己的食品生意,并将郑三和带在身边,教导他理财与做生意的方法,不让他重蹈覆辙。
“如果我弟弟有好的影响,除了卡奴看到新希望,某些资产管理公司也调整方向,转而帮忙卡奴申请破产。与其讨不到债,暴力讨讨债又容易惹上官司,还不如帮卡奴申请破产、赚取手续费,来得实在。”郑伎宏神情认真且严肃地说出他的心意。
稿件来源:台湾理财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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