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8日电(陶拴科)“2006中国城市生活质量排行榜”日前揭晓,新疆克拉玛依市名列中国第24位,为中国西北第一。
记者今日从克拉玛依政府了解到,截至2006年底,克拉玛依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1944元人民币,城镇居民储蓄余额突破129.3亿人民币,比上年增长7.6%,两项指标的高速增长凸显出油城人生活水平的提高。
据最新资料显示,克拉玛依市每百户居民家庭拥有私家车达13辆,百户居民私家车拥有量居中国之首,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拥有电脑、空调数量也位居中国城市前列。
据了解克拉玛依居民消费质量不断提升,消费结构转向优化,居住环境明显改善,人均居住面积达35.15平方米。
从去年7月1日起,克拉玛依城市低保标准由195元调整为220元,农村由90元调整为102元,五保对象标准由100元调整为150元。这是克拉玛依市第二次在新疆率先提高城市低保标准,第一次在新疆率先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克拉玛依市城乡低保标准8年来一直为新疆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