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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给三块国有资产都找到当家人,已经有当家人的又如何妥善处理监管与经营的关系,如何打造中国特色的“淡马锡模式”,将成为今年国资改革的重点议题
★ 本刊记者/谢良兵 ☆ 权 静
中国最后一块国有资产的“保卫战”已经打响!
2006年12月31日,是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基准日。这场由财政部组织开展的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将持续到2007年7月。
最后的“家底”大清查
国有资产一直是一个缺乏严格界定的概念。从资产的经营性来划分,国有资产包括经营性国资和非经营性国资。经营性国资又分为金融国资(即金融机构国有资产)和非金融国资(即企业国有资产);而资源性国资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属于非经营性国资。
长期以来,国家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方面还无法达到“心知肚明”。一方面监管机构不明确、管理立法滞后,另一方面行政事业单位改革缓慢,导致这部分资产闲置、浪费和流失严重。此次的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无疑成了最后的“国资保卫战”。
“行政单位与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与企业的边界并不清。”在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看来,财政部开展这项改革的最大的难度在于,社会目前的这种转型期,有大量的单位在这些界限的边缘地带。
“我们的做法已经得到了财政部的肯定。”2006年5月26日,从北京汇报工作成果回来的地力木拉提·尼亚孜表示,对接下来的工作充满信心。地力木拉提是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财政厅行政事业资产监督管理处处长。新疆是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监管改革的试点地区。
地力木拉提没有想到,在他回新疆10天之后,财政部就颁布了《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7月1日起施行。一场数万亿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的改革自此拉开大幕。
试点是2005年初开始的。行政事业资产监督管理处成立的目的,就是要改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方式,由原来的分散式管理变为统一的集中管理;而后再确保国有资产“先保卫,后提高”的监管方针。
改革的首要工作,则是对全区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进行“摸家底”。令地力木拉提意想不到,“摸家底”的结果是,2005年新疆行政事业单位完成产权登记的资产比上年增加了200亿元,逼近900亿元,资产增幅超过20%。
利用“资产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工作的6位工作人员,在清查登记中发现,各行政事业单位对资产管理疏忽,资产产权意识和成本效益观念淡薄,“重钱轻物”“重物轻管”,运行效率低下。许多单位存在着大量闲置资产,大大降低了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
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模式研究”课题组在调查中也发现,以在京中央行政单位房产使用状况为例,在被调查的106个中央部门在京行政单位拥有的2056.6万平方米产权房产中,有0.4%的房产处于闲置状态,面积达9.1万平方米。
同时,“有账无物、有物无账”的现象严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研究员孟春向记者介绍,根据黑龙江省的反映,在该省组织的一次资产清查中,被查的103家单位中有78家存在账外资产,账外资产总值达到18.1亿元,占资产总值的28.5%。
课题组的调研还发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使用分配不均。如某中央单位在职人员98人,实际占用车辆48台,平均两人就占用一辆车;与此同时,却有6.6%的部门百人平均占用车辆低于10台,如某单位实有职工169人,却仅有车辆14台。
资产清查工作之后的工作,或许就是考虑如何盘活这笔国有资产,提高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资产的利用率,保证这些非经营性资产的保值增值了。但这个问题的解决,又有赖于日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到底归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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