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近日已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这个被认为是中国经济体制走向成熟、规范的标志之一的制度创新,将给中国的内、外资企业带来什么呢?为此,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学者。
有利于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中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是按内、外资企业分别立法的。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对外资企业所得税采取了有别于内资企业的优惠政策,为改革开放、吸引外资和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06年8月底,全国累计批准外资企业57.9万户,实际使用外资6596亿美元。2005年,外资企业销售收入达77024亿元,缴纳各类税款6391亿元。
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过渡期的结束,继续采取内、外资企业不同税收政策,必将影响统一、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的建立。
财政部部长金人庆表示,现行内资税法、外资税法差异大,企业要求统一税收待遇、公平竞争的呼声较高。现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存在较大漏洞,扭曲了企业经营行为,造成国家税款流失。现行内资税法、外资税法实施10多年来,中国经济社会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需要针对新情况及时修订。
有关专家指出,草案统一企业所得税、降低法定税率、调整优惠政策,有利于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促进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有利于推动中国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在国内资金比较充足、外贸出口稳步增长的情况下,还可以积极引导外资投资方向,提高中国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
国家财政能承受因调整而减少的税收
现行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33%。同时,对一些特殊区域的外资企业实行24%、15%的优惠税率,对内资微利企业分别实行27%、18%的二档照顾税率等。
草案将新税率确定为25%,比目前法定税率下降8个百分点。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20%的照顾性税率。
“草案规定的25%的税率,在国际上是适中偏下的水平。”财税专家如此评价。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等机构的数据显示,世界159个国家和地区企业所得税税率算术平均值为28.64%,25%的税率排在110位左右。
有专家测算后指出,由于法定税率降低,统一并完善了税收优惠政策,统一并扩大了税前扣除标准,因此,企业的实际税负总体上是下降的。
企业所得税是中国仅次于增值税的第二大税种。2005年全国企业所得税收入达5510.7亿元,占当年全国税收收入的17.85%。有专家估计,由于法定税率的降低,中国企业所得税年收入有可能减少。
财政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中国经济正处于快速增长阶段,财政收入保持了较好的增长势头,企业所得税收入也在不断增加。企业所得税因降低税率而减收,是国家财政能够承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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