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七日电(傅蕾)中国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今天在北京表示,国家版权局与欧盟委员会将进一步加强在版权领域包括著作权集体管理方面的交流合作。
由中国国家版权局与欧盟委员会联合主办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发展中欧研讨会”七日至八日在北京举行,阎晓宏在会上作上述表示。
阎晓宏指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制度是著作权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一个国家著作权保护水平高低的主要标志之一。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在保护著作权人的权利、促进作品广泛传播、增进国际间文化交流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欧盟驻华代表团副大使Michael Pulch强调,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是激发创造力、促进文化多样性的重要因素。文化产业对世界主要国家的国民生产总值贡献高达百分之六,集体管理收入在这个数字中占有很大比重。
中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一九九〇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颁布后,一九九二年批准成立了第一家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二〇〇五年三月一日《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实施后,国家版权局于当年十二月批准成立了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目前,中国相关权利人正在筹建文字、摄影、电影等领域的集体管理组织。
此次研讨会是中国与欧盟正在进行的旨在中国加强集体管理组织建设的合作项目之一。据透露,明年比利时作者作曲者出版者协会和爱尔兰机械复制权协会的专家将与中国的集体管理组织共同开展一系列研讨和培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