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7日电 在中国,围绕遗产税问题而展开的讨论,至少可以追溯到十几年之前。然而,十几年来,遗产税非但没有如原先预期的那样如期开征,反而引发了一阵阵的反对声浪。有调查表明,7成公众反对现在开征遗产税。中国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高培勇在今日出版的人民日报海外版上撰文指出,在新一轮税制改革的清单上,需要遗产税的加盟。
文章指出,税收具有一些诸如调节收入分配、拉近贫富差距、实施宏观调控等其他别的方面的功能。尽管这些功能是派生或附加于取得收入的基本功能之上的,但并不意味着它们可有可无。恰恰相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这些功能的重要性日趋凸现,已经成为现代税收功能不可或缺的部分。所以,作为一个具有特殊功能的税种,遗产税的开征与否,当然可以有能否取得收入或取得多少收入的考虑,但其他方面的功能也应进入视野。只有在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全面计算各方面成本与效益的基础上,才可判断最终的得与失。
文章认为,遗产税而言之所以会在今天的世界上出现并在许多国家运行多年,主要原因在于它所具有的财富再分配功能,可以极大地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贫富差距。也就是说,遗产税从来都是作为调节或拉近贫富差距的手段而存在的。所以,遗产税的开征与否,应当主要取决于是否需要遗产税担当起调节或拉近贫富差距作用的重任。
文章表示,在美国和香港以及其他别的国家或地区,或者贫富差距不是其主要的矛盾,或者已经得以相当缓解。所以在那里已经不像以往那样需要遗产税的作用了。但是,在那里或那些地方,毕竟曾经有过需要甚至特别需要开征遗产税的时候。所以,遗产税的开征与否,理应放在特定的经济社会背景下加以斟酌,而不宜超越历史阶段而陷于一般层面的空泛议论。
文章最后指出,中国当前的中心任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和谐社会面临的最大挑战,又在于呈逐年拉大之势的贫富差距。在这个时候,如何采取有效措施调节或拉近现实的贫富差距,是包括税收在内的所有政府手中掌握的经济调节手段的当务之急。遗产税正是这样一种难得的、最适宜于市场经济环境的调节贫富差距的手段。正如不能因看到别人家的孩子已经上了大学,便不顾自家的孩子刚刚小学毕业的事实而执意让其直接进入大学一样,且不说是否世界上真的有了一股所谓取消遗产税的浪潮,即便在某些国度或地方有了取消遗产税的动作,对于我们,遗产税也并非就是人家吃剩下并扔掉了的骨头,也并非就不适于中国的现实国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