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近年底,同往年一样,各地“涨”声一片。邮政资费日前突然闪电上涨,而水、油、气等资源型生活必需品的价格也在蠢蠢欲动。我们注意到,只要是涨,那就肯定有涨的理由。诸如节约型社会、国际接轨、深化改革等等,总之一句话,所有理由都可以说得上是冠冕堂皇!
对此,普通老百姓是有些不满的,他们不满于从腰包里多往外掏钱,更不满于具有垄断优势行业的国企通过涨价获取巨大的利润。普通老百姓的不满说明了什么问题?有没有一种办法来解决这一问题呢?
“百姓可承受范围”是多少?
邮政资费一涨,各地物价今年又同往年一样涨声鼎沸,特别是有关水、电、油、气等资源型生活必需品的价格估计都在年头岁尾“蠢蠢欲动”。
我们注意到,每次涨价的理由很多,而且都是冠冕堂皇:科学发展观,合理利用资源,节约型社会,与国际接轨,深化改革……难道这些都是涨价的理由吗?难道发展必须要以牺牲百姓利益为代价吗?难道……
我们还注意到,老百姓对涨价早有抵触情绪:一方面因为要为生活多掏钱怨声载道,更大程度上却是因为这些生活必需品涨价带来的巨额利润都被垄断巨头拿走了,成本却要由“以食为天”的老百姓来承担。
我们更注意到,每当“涨价”风暴来临的时候,政府相关部门便推崇一种最新的“反应方程式”,那就是所谓“百姓可承受范围”。来自高层“百姓可承受范围”的原则,落实到某些政府部门和那些仍然政企不分的公共服务企业,最后往往变成向“百姓可承受范围”的极限发起的猛烈挑战。
事关百姓利益,能考虑到“百姓可承受范围”,这话听起来似乎很美。但何为“百姓可承受范围”,我们的政府部门有谁对“百姓可承受范围”做过详实的调查?有谁对“百姓可承受范围”发布过一次详实的结果?从当前百姓对公共产品跟风涨价的抱怨和质疑中,谁能感受到有关部门所谓“百姓可承受范围”的可信度在哪里?
笔者最近在街头做调查,听到老百姓评价物价部门最多的话语是“涨价局”。君不见,许多征求百姓意见的各种涨价听证会,最后都演变成为涨价的“拍板会”了吗?可见所谓“百姓可承受范围”的原则,只不过是有关部门涨价时用来搪塞老百姓的一块冠冕堂皇的招牌而已。
毫无疑问,政府制定公共政策的宗旨应该是谋求“公共福利的最大化”,也就是提高全社会的福利水平。但现在制定公共政策时,有一种怪趋势,就是将公共福利作为一种独家垄断的商品,在定价上不容商量,只升不降,步步提高。水价、电价、气价、油价、房价、学费、医疗费,如此等等,都纷纷问鼎“百姓承受力”,最终各种“承受力”必将整体压在百姓的民生上。这种现象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农民负担问题。涨声鼎沸,千万别涨到群情鼎沸的时候,再忧国忧民地提出一个“减轻居民生活负担”的国策来。
(来源:中国证券报,作者:李先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