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日前联合举办的反避税专题研讨会披露,2005年外资企业的亏损面高达42.96%,全国税务机关共对300余户外资企业进行了反避税调查,结案70户,调整税款4亿多元。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目前尚没有全面的反避税立法,现行反避税立法仅限于转让定价和预约定价,且条款比较原则,缺乏可操作性(《法制日报》11月14日)。
外资大面积亏损的情况已经持续多年。此前笔者曾经看到的一个数据是:在中国境内的40多万家外企有60%账面亏损,年亏损总额达1200亿元(《中华工商时报》1月4日报道)。外资的大面积亏损令人难以理解:其一,外资的税负轻。目前,外商投资企业的名义税率15%,实际税率是11%;内资企业目前的名义税率是33%,实际税率为25%左右。外资企业的税负不足内资企业的一半。其二,除了税收优惠,外资企业在土地、贷款、用汇等方面,享受着诸多政策优惠与便利。其三,外资企业的技术和管理先进、实力雄厚、品牌含金量高、市场广阔。
从这三个方面来看,外企哪个方面都比国内企业占优,尽管如此,外资企业依然在大面积亏损。这亏损令人费解。按道理说,外资企业在亏损的时候,会重新评估投资的可行性,然而,我们看到的却是另外一幕,在外资企业哭穷的同时,他们不断向中国追加投资。截至今年6月底,我国累计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达到6508亿美元,来华投资的国家和地区近200个,世界500强企业约470家在华投资。
显然,亏损是假,赚钱是真。据统计,从1990年至2004年,中国外商投资企业仅利润的汇出额一项,就高达2506亿美元。2003年外商在华投资工业企业利润率为6.6%,比当年世界财富500强这一指标要高出很多!外资企业通过制造亏损的假象,巧妙地逃避了相当一部分税收责任。要不然就很难理解,为什么外资创造了中国约33%的GDP,却只缴纳了中国约20%的税收。
外企避税危害巨大。它不仅造成了税收收入大面积减少,影响了我国财力的增长,也使民族企业在竞争中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因为外资企业可以用避税多出来的“利润”进一步提高研发能力和抢占市场的资本。同时,外资企业避税,迅速发展壮大,出口迅速增长,给我国带来更多的贸易摩擦。美国《纽约时报》记者戴维·巴尔沃萨所指出:“看上去中国好像从贸易中获得了更大的回报,实际上真正的利润被美国等外国公司所得;没有留下全球化带来的利润。”
虽然外企大面积亏损,避税现象严重,由于立法滞后,我们却常常无可奈何。在“2005公安机关侦破十起涉税大案”中,其中没有一家外资企业。这种情形非常令人痛心。避税是纳税者利用税法上的漏洞,达到减轻或解除税负的目的,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为了防止跨国公司的避税活动,都在加紧修订和完善法律,以最大限度地堵住相关漏洞,不给外资企业避税造成可乘之机。
面对享受诸多优惠条件的外资企业的大面积亏损,我们也应该尽快修订和完善法律,加大审计、检查和惩处力度,最大限度地压缩外资企业的避税空间,如果默认这种状况持续下去,后果不堪设想。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作者: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