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六审的物权法草案,很可能还会在今年底或明年初进行再审,最终提请明年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进行审议。
四年六审,创审议次数之最
10月27日,被称为“与每一个人的脚下寸土、头顶片瓦都有密切关系”的物权法草案再次提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第6次审议。这是人大立法史上第一部进入六审的法律草案,也是审议次数最多的法律草案。
作为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物权法是确认财产、利用财产和保护财产的基本法律。一些法律专家评价说,中国制定物权法,一个主要目的就是“构建完善的私有财产保护法律制度,依法保护私有财产,最终促使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早在2002年12月,物权法草案就提请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初审。2004年3月,“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被写入宪法,成为物权法制定过程中的重要事件,许多人呼吁尽快将此宪法原则落实到具体的法律中。随后,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物权法草案进行了二审、三审、四审。
但物权法既涉及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也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具体利益。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2005年7月10日,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的决定,物权法草案向社会全文公布征求意见。在40天的时间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网络、信件等方式共提出意见11543件。针对这些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多次召开座谈会、立法论证会,有关部门还在全国10多个省份进行了调研。
在10月29日分组审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现在的物权法草案已比较成熟,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适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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