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会怎样
林改的地域特色
张炳海一家7口人,生活在浙江省临安市太湖源镇,以前一直靠种植茶叶和农田为生。1991年,他在20多亩山地里种下了雷竹,4年竹子成林,家里的收入一下子从近一万元变成了十五六万元。
如今,他一次性承包100亩竹林,时间20年。最近两年,竹林产值每年超过18万元,加上竹笋的收入,自家楼房已经400平方米,空调4个、电视3台、还有农用车3部。
南方的竹林,让人羡慕,但北方的农民,却没有这样的好运气。面对着耐寒、生长周期漫长的树种,想获得不错的收入,很难。
44岁的朱广胜站在树下,面露难色,充满心事。去年夏天,这里进行了林改,100亩山林进入了他的名下。可是,这些林子是国家的公益林,根本不让砍。
拿到了林权证,绿色的,还带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字样,上面写着41年的使用权,他说自己“像做梦似的”。
可是,林子在自己名下,又不准砍伐,他就发起了愁:“山林都分给自己了,不能瞎了啊,究竟干点啥好呢?”
临安市太湖源镇白沙村支书夏玉云说,村子位于太湖源头,全是森林,没有农田。过去,靠山吃山,村民们整日忙着砍树、烧木炭,结果,水土流失、环境污染、山体滑坡,自然灾害频发,老百姓也没富起来。
偏偏,白沙村的山林有个名字,叫龙须沟,与作家老舍笔下那个环境恶劣的地方同名。
1990年,白沙村禁止烧木炭,控制采伐量;1998年,白沙村采伐量为零。
不砍树了,村民靠什么?
199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官员本诺沙来到白沙村,他说,这里为什么要叫龙须沟呢,可以叫生态沟,开发生态旅游。这样,他们拿出7000美元,送临安市林业局高工王安国去广州参加“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培训班”,并对白沙村乃至临安市的生态旅游进行研究。
王安国从广州回来,就给村民们开展“利用森林景观资源开发生态旅游培训”,村民们抱着好奇的心理听课,却没人相信游客会到这个偏远的小山村来。
有的村民说:“老王平时不吹牛,但这件事就是在吹牛。”
还有的村民说:“上海离我们好几百里地,那里的人要是来旅游,我爬给你看。”
林权证发到手之后,也随之进行了“流转”——全村2000亩山林,包给了外来的老板,一年支付2万元,并且,一包就是50年。
外来的游客逐渐增多,有的农民“想不开”:“包给老板,就给那么点钱,这不公平。”
随后,王安国引导大家:“不要去抢老板的钱,而要想办法赚外来游客的钱”。
就这样,白沙村的村民家家户户办起了家庭旅馆,发展农家乐,一时间,生活变了——44岁的吕建中,20多年前砍树被压成残疾,全家生活困难。这里发展旅游业后,他利用搬迁补偿盖起了一座3层小楼,24个标间,日接待能力50人,旺季时,一天就挣2000元。如今,每年家庭旅馆的收入就有8万元。
从砍树,到看树(利用树发展旅游),经历林权制度改革的白沙村人似乎找到了从相互矛盾到相互依托的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之路。
砍伐的矛盾
“我们村的树是30年前种的,现在,到了个人手里,想砍伐下来,再栽上新树,可就是没有国家给的砍伐指标。”辽宁省昌图县宝力镇北洼子村党支部书记李有才说。
对此,铁岭市林业局局长孙彪说:“(我们这里)农民的砍伐期望值与国家计划指标有矛盾,林改之后,怎么调动农民积极性,争取砍伐指标,让成熟的林子在农民手里变现(金)。”
当地林业官员说,适度砍伐,也是林木更新和生态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希望“十一五”期间,农民要砍伐变现(金)的,都能实现。
而宝力镇林管站面临的现实是,全镇应该砍伐31万棵,蓄积量25万立方米。每年,农民申请砍伐量是3万至4万立方米,而砍伐指标只有4000立方米。
因为指标有限,有关官员就“按质量分,残次林优先”。
《森林法》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伐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如今,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山林,随着林改,走进了农民家庭,有关人士担心,如果不对《森林法》进行修改,将使此次改革的成果和效应受到重大影响。
如同过去的每一个重大举措一样,林改,也将接受历史的检验,是成是败,还是由时间来回答吧。
(稿件来源:中国青年报,作者:刘畅 董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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