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22日电 据北京晨报报道,因账户突然被扣除3元“小额账户管理费”,认为银行此举违法的户主王先生近日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双倍返还6元钱并依法提供各种收费的发票。21日,西城区法院受理了此案。据悉,这是京城首例因小账户管理费引发的诉讼。
王先生说,2004年2月,他办理了一张“牡丹灵通卡”银行卡。今年7月20日,他查询账户明细时发现该账户在6月21日被划走了3元。他致电银行的客户服务热线时被告知,被自动扣除的3元为“小额账户管理费”。
“我当时在申请办卡的时候,根本就没有关于小额账户管理用的说明和标准。”王先生说,工商银行客户服务热线的工作人员对于收费原因的解释是,工商银行发布了《关于对人民币个人小额活期存款账户收取账户服务费的通告》,而不能提供发票的原因是没有相关的文件。
“我起诉工商银行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21日,王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和银行之间没有就关于“小额账户管理费”内容签订任何协议和合同,银行单方面进行收费显然侵犯了其财产权。而且他和银行之间是一种接受服务和提供服务的关系,也应该受“消法”的保护,所以就要求工行双倍赔偿其损失。
王先生表示,相对大额账户来说,银行对小额账户所需付出的人力和物力管理费用微乎其微,但银行对大额账户不收费,而对小额账户收管理费,又不能提供收费的票据,他对此十分不解。
21日下午,工商银行电话客户服务热线的210号客服工作人员说,“小额账户管理费”是银行为了便于管理,防止闲置账户更多地占用银行的资源,银行于今年3月份新推出的一项规定,针对每季度日均存款余额不足300元的活期存款账户,按每季度3元收取。6月21日是工行首次向客户收取该项费用。客服人员还称,对于工资卡、牡丹交通卡等11类账户不收取该项费用。(郝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