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4日电 据中央电视台经济信息联播报道,现在很多人都在买基金。基金公司是收人费用、代人理财,理应按照约定,努力去保值增值,并合理分红。但是,一位律师通过长时间观察和统计发现:不少基金公司虽然获得了高额盈利,却拒绝给买基金的投资者分红。最近,这位律师想基金不分红现象发起了挑战。
报道称,律师张远忠近日向南方基金发起了挑战。张远忠曾任北京高院的法官,现在是一个主要代理资本市场案件的律师。基金长期不分红的问题最近引起了他的重视,他发现,南方基金旗下的南方稳健成长2号基金自2006年设立发行以来,虽然经过大牛市,有高额可分配收益,但至今从未进行过分红,而这与基金合同中的约定不符。
张远忠表示,合同中的第15款约定,基金每年分红最多不超过12次,年度分红不超过12次,分红的时候不能低于每年收益的90%。而这只基金一直没有进行分红,所以我认为它违约。
张远忠说,的确基金合同中故意设置了一个漏洞,就是没有约定何时进行分红,但他认为,对此《合同法》中有规定,就是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履行期限没有约定的时候,权利人可以随时要求义务人履行,只要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即可。因此,所有当时持有南方稳健成长2号基金的基民,都有向南方基金追讨分红的权利。根据这项规定,4月10日,张远忠律师向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以及基金持有人同时发出了、《关于追究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未及时分配2007年利润违约责任的、公开法律意见书》,希望追讨截至2007年末合计97.35亿元、折合每份额近7毛钱的可供分配份额收益。
对此南方基金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他们注意到了张远忠律师提交的法律意见书,目前已经形成了的回应意见,并报送了监管机构。按照监管机构的规定,在批复下达前,公司不便接受采访透露具体内容。批复下达后,他们将发布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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