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31日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获悉,50亿元河南地方债和90亿元四川地方债将于4月3日、7日招标发行。
根据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安排,经与河南省政府、四川省政府协商,财政部决定代理发行2009年河南省政府债券(一期)和2009年四川省政府债券(一期),计划发行面值总额分别为50亿元和90亿元。
根据计划,河南地方债将于4月3日招标,4月7日发行并计息,4月9日发行结束;四川地方债将于4月7日招标,4月8日开始发行并计息,4月10日发行结束。这两期地方债都将采用单一价格荷兰式招标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招标发行,全场最高中标利率为当期债券票面利率。
据介绍,债券利息按年支付,财政部代为办理本期债券还本付息,委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办理利息支付及到期偿还本金等事宜。
据悉,首期地方债“09新疆01”“09安徽01”已分别于3月27日、3月31日招标发行,中标利率为1.61%和1.60%。(记者华晔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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