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方便持卡人使用银行卡,提高银行卡服务水平,防范银行卡违法犯罪行为,银监会昨天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卡服务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为保护持卡人信息和持卡人用卡安全,预防银行卡违法犯罪,《通知》要求各银行在2012年1月1日前按照有关银行卡组织的屏蔽规则,完成对POS机打印凭条上银行卡号码相关数位的屏蔽工作。对必要的安全提示和服务电话等,要通过银行自助设备的电子屏幕显示,不再采用其他方式张贴各类说明。
为方便持卡人用卡,要求各银行对借记卡存款、取款、挂失等业务开放代办业务,对5万元以上(含)取款、挂失申请,代理人提供双方身份证件即可办理;对遗忘信用卡密码的,在严格核实确认持卡人身份后,及时办理密码重置服务;对遗忘借记卡密码的,当场可以核实确认持卡人本人身份的,及时为其办理密码重置服务,当场不能核实确认的,应在调查核实确认身份后7日内办理完毕;对持卡人本人或其代理人的挂失申请,应在接到挂失申请并核实挂失人的身份后,立即冻结挂失卡片;对持卡人本人提出的解冻申请,应在严格核实持卡人身份后及时办理解冻或补发新卡等挂失后续处理。(记者高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