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黄金交易所调整春节期间合约保证金标准
2008年02月01日 11:20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昨天,记者从上海黄金交易所获悉,为防范春节长假期间国际市场金价出现大的波动,交易所调整了节日期间合约的保证金标准。
交易所表示,此次将调整节日期间Au(T+D)、Au(T+N1)、Au(T+N2)和Ag(T+D)合约的保证金标准。具体程序为:2月4日清算前,将上述合约的保证金比例从7%调整为10%,同时将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违约金比例调整为8%。在2月13日清算时,上述合约的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比例和违约金比例恢复为7%、5%和5%。
与此同时,2月4日日终清算时,对全部Au(T+D)、Au(T+N1)、Au(T+N2)和Ag(T+D)合约的持仓按调整后的保证金标准重新计收保证金,届时持有上述延期合约的会员和客户须提前做好追加保证金的准备。(记者马岚)
【编辑:鹿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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