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个人专户理财投资者可开设多个帐户
2008年01月30日 09:02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发表评论
昨日,业内人士热议《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他们认为,其最大变化是个人投资者可成为券商的客户;投资者可在不同券商处开设多个帐户。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将允许“客户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开立专用证券账户。专用证券账户名称为‘客户名称’,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对专用证券账户进行标识。证券公司只能为同一客户开立一个专用证券账户。”但同一客户将被允许在不同的证券公司开设专用帐户。中登公司为此专门修改了相关系统。东方证券资产管理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在专户运作情况下,这能比较容易满足投资者的不同风险偏好、收益率预期等需求。
根据该意见稿,券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底线降低到100万。业内人士表示,这主要是考虑到一些规模不大、但希望通过定向理财进行投资的企业年金业务。中金公司、中信证券两家券商已获社保基金管理人资格,未来将有更多的券商进入这一市场。
此外,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不允许券商以自有资金参与,这也是保证市场有序竞争,避免变相的保本、保底、保证收益的情况发生。(记者 朱茵)
【编辑:苟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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