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金融机构要加强理财业务营销合规性管理
2008年01月02日 14: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1月2日电 据中国银监会网站消息,2007年12月28日,中国银监会在公众教育服务区举办了2007年度最后一场公众金融教育讲座。来自银监会和商业银行的理财专家们就“如何拥有更多财产性收入--个人投资理财”知识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特别要求,2008年,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执行银监会发布的有关规章制度,根据市场发展的新特点,采取切实措施,加强理财业务营销的合规性管理。
一是要认真做好理财产品的风险揭示。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坚持在成本可算、风险可控和信息充分披露的原则上进一步做好产品的风险揭示,提供理财收益的具体测算依据,向投资者充分说明可能出现的亏损情况,复杂的产品可以举例进行情景模拟分析。
二是重视并切实做好客户评估工作。客户评估是理财产品销售的前提和重要环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建立客户评估的执行制度和程序,加强客户细分管理,避免错误销售和不当销售,避免误导客户。
三是切实加强理财营销人员资质管理。销售人员的资质管理是保证理财业务营销合规性,减少和避免错误与误导销售的根本性措施,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建立起持证上岗的从业人员管理制度,严格营销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操守把关,坚持进行持续培训教育,完善处罚和退出机制。
四是加强理财业务售后服务管理,要建立理财业务的投诉处理标准和程序。
五是理财产品说明书及宣传材料要注意合规管理,风险揭示要充分,要实事求是,不能刻意夸大收益,回避风险,语言要通俗易懂,避免模糊性语言。
六是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会及高管层要高度重视投资者教育,将投资者教育放到与产品营销同等重要的地位,内部要将投资者教育职能与产品营销职能分开,设立专门职能,配备合格人员,给予充足的资源保障,切实开展各项教育活动。
【编辑:邱观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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