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或将在年底前全面实施新的财务报表指标。记者昨日从保监会获悉,保监会已经成立了相关小组,研究具体的会计政策。新会计政策一旦实施,可能导致保险保费大幅缩水,同时对上市保险公司的A股H股报表利润均产生影响。
A股H股统一会计政策
据记者了解,财政部在去年8月份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下称《2号解释》),要求所有保险公司均执行新的统一的会计政策。
目前,国内保险公司依照的是国内会计准则,而在A股、H股上市的保险公司则分别需要出具国内会计准则和香港会计准则下两种报表,这两种报表在保费计算、成本摊销以及准备金评估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其实财政部的要求也就是A股和H股具体处理方式上能够统一。”保监会相关人士表示,保监会可能会在今年5、6月份出台具体的操作细则。
具体如何计算保费,评估准备金,保监会在成立了研究小组后,还需要出台具体的操作细则。此前,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曾透露,将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实施新政策,并追溯到2009年1月1日。这也意味着今年保险公司发布的季报、中报还不会体现新的政策要求,只要在明年初发布2009年年报时才可能表现出来。
投资型保险面临大幅停售
目前A股保费收入在确认上非常松散,从投保人手上收来的钱都被确认为保费,而H股的保费收入确认相对严格,保险保障成分少的不能被确认为保费收入。按照“对保费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引入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和分拆处理”规定,对保费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可能将剔除万能险、投连险等投资型保费,行业保费规模将面临大幅缩水。
事实上,剔除投资型保费,长期来讲有利于行业更注重保险保障功能,今后保险公司在推出的产品中更多会偏向分红险,投资型产品也将面临大幅停售。
中国人寿总裁万峰此前曾表示,实行新的会计准则后,国寿将压缩投连险的规模,甚至不销售,万能险也可能停止销售,即使继续销售也不纳入销售业绩考核。信诚人寿首席执行官陈嘉虎昨日表示将调整公司产品结构,争取把投资型业务和传统业务比例从55:45调整为35:65。
- 政策解读
新规会影响上市公司利润
《2号解释》中规定了三个要求,对保费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引入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和分拆处理;保单获取成本不递延,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新的基于最佳估计原则下的准备金评估标准。
“三个要求中,前两个实际上是收紧了保险行业保费统计口径,以及保险公司保单获取成本,主要思路也是让保险公司能够在开展业务过程中更注重风险,准备金评估可能会偏向灵活。”一位保险公司人士解释说,A股和H股的报表都将要面临调整。
而《2号解释》中的另外两条要求,则会对境内外上市的保险公司报表利润产生影响。此前A股不允许对销售保单时产生的佣金等费用支出递延和摊销,而H股允许递延,所以A股的费用支出大于H股的费用支出。按照新政策调整要求,H股的佣金费用支出需要调高。此外,A股按照保监会严格的精算规定来计提准备金,H股则有一定的灵活性,A股计提的寿险责任准备金一般高于H股。(殷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