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银行承担80%的责任
锦江法院审理后认为,张先生储蓄卡、身份证等物品被盗,通过致电银行客户中心按约办理了口头挂失。银行应当知晓张先生口头挂失的事由,因此在办理解除挂失过程中,更应尽到充分、足够的审核职责,以确保张先生的存款安全。但银行工作人员在解除挂失操作中,仅审查了身份证、龙卡、密码的真实性,却疏忽了对解除挂失申请人身份的核实,导致撤销挂失,最终造成他人利用掌握的密码,冒领张先生的存款。因此,银行在办理撤销挂失中存在过错,判决银行承担80%的民事责任,赔偿张先生7920元。
不过解除挂失冒领张先生存款的人,却在挂失及取款过程中,均能一次性正确地输入密码。可见,张先生自己也没有尽到妥善保管密码的义务,本身存在一定的过错,法院判决其自行承担20%的责作。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