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五月六日电(记者闫晓虹)中国国家电监会今日发布的《二00八年度全国电力“三公”调度交易及网厂电费结算情况监管报告》显示,由于自然灾害频发、煤价高企、水电厂来水变化较大、供需形势变化较大等原因,二00八年各统调电厂的平均年合同电量完成率同比下降幅度较;受煤价高企和供需形势变化影响,个别跨省区交易合同未履约。
《报告》显示,各区域电监局已开始建立区域统一的辅助服务管理机制,各电力调度机构的辅助服务补偿情况基本公开透明,发电企业能够顾全大局基本按照调度要求提供辅助服务,保障了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报告》同时披露了仍然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部分电网企业执行新建机组进入商业运营有关规定不到位,个别电网企业存在较为明显的违规问题;二是少数电力企业电费结算工作不规范,个别电网企业甚至违反国家电价政策,有的造成了新的陈欠电费;三是部分电网企业合同(协议)签订及备案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四是部分发电企业合同(协议)签订及备案工作不及时、不规范;五是个别电力企业信息报送质量不符合规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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