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针对社会上对平均工资数据的意见,已着手进行工资统计制度改革。除已开展私营单位工资统计试点外,国家统计局也正在研究如何开展个体户工资统计。
关于工资统计制度改革,尽管舆论呼吁已久,改革动作迟缓,但国家统计局能够正视公众的质疑,并着手改革,还是值得赞赏的。其实,这次改革工资统计制度,不仅是因为公众有意见,更是因为现有的制度难以适应社会发展,不得不改革。
这是因为工资数据本身有重要的决策参考价值,而且身上附着不少与民生相关的制度,比如:社会保险金征收、基本养老金和退休费发放、最低工资标准、人身损害司法赔偿等。如果工资数据统计不全面、不客观,就会影响到政府决策以及相关制度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因此,工资统计制度要及时改革、深层次改革,而不仅仅是涵盖私企和个体户。
如何深层次改革现有的工资统计制度?笔者以为,必须把现有的单位统计改为岗位统计,让不同人、不同岗位的工资都能在统计表上体现出来。我们目前之所以以单位来统计,主要原因在于我们没有岗位统计制度。呈现出来的工资统计数据无论是深度还是广度,或是从真实性来说,都大打折扣,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进步与经济发展的一大障碍。
不久前,有学者透露,“为获得更加准确的薪酬数据,相关部门正酝酿建立国家级薪酬调查和发布制度。”但是,国家级薪酬调查和发布制度何时出台?能否不受干扰、保持独立性(即独立调查、独立发布)?制度是否科学、合理?这些问题都让人有些焦虑。
说到工资统计调查的独立性,有论者曾指出,应打破工资统计的垄断,鼓励民间组织参与统计调查并发布信息。这一建言对改革工资统计制度有一定参考价值。因为目前由于管理不规范、统计基础薄弱、会计制度不健全,统计工作难免会有疏漏,而民间组织参与统计调查就可以弥补官方统计的某些不足,从而为公众和政府提供更多的参考依据,同时也能促进政府统计部门深化改革。
笔者以为,深层次改革工资统计制度,有两层含义:一是彻底改革工资统计制度本身,二是改革与工资统计相关的制度,比如最低工资标准。一旦实施新的工资统计制度,平均工资水平就比过去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就可能影响到最低工资标准,因而最低工资标准也需要改革,不能让最低工资标准随着平均工资水平下降而下降。
不可否认,国家统计局一直在努力推进统计改革,比如,不同群体之间的工资差距已有统计。但是,目前的改革进度难以满足公众的需要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只有深层次改革才能跟上时代节拍。(冯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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