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五月三日电 中国政府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注重环境保护,加快淘汰高污染的落后企业及产能。官方抓住机遇,高度重视,积极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坚持不懈地推进节能减排工作。
去年年底以来,国务院陆续发布的钢铁、有色金属、石化、轻工、纺织等十大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围绕应对危机保增长、调整结构提出了明确要求,把淘汰落后产能作为其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
规划涉及的十大产业,除服务业外,都属于工业,其中,钢铁、有色金属、石化、轻工、纺织等行业存在较为严重的产能过剩,高污染和高能耗的落后产能和先进产能争原料、争市场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造成能源资源的严重浪费和不容忽视的环境污染问题。
根据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国将按期完成淘汰三百立方米及以下高炉产能和二十吨及以下转炉、电炉产能。到二0一一年,再淘汰落后炼铁能力七千二百万吨、炼钢能力两千五百万吨。
在化肥行业领域,政府通过上大压小(建设技术先进,能源资源使用效率高的大型企业,淘汰落后小企业),产能置换等手段,淘汰技术落后、资源利用不合理的产能。
在农药行业,官方将依据行政法规,淘汰一批高毒高风险农药品种;加快淘汰电石、甲醇等产品的落后产能;严格控制甲醇、烧碱、纯碱等产能过剩产品项目建设。
中国通过修订完善产业政策,综合运用提高准入门槛、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实施差别电价等手段,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此外还建立了产能退出机制,妥善解决好企业在淘汰落后产能时职工安置、企业转产、债务化解等问题,通过采取严格实行节能减排、淘汰落后的问责制,综合运用经济、法律、环保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采取多项措施,加快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在相关政策措施的支持下,中国各地还积极推进企业技术改造,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发展高附加值产品,促进节能减排,走内涵发展道路;坚持淘汰落后,防止产能过剩行业生产能力扩张和重复建设,不铺新摊子。项目安排必须符合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要求和相关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
据悉,政府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成立检查小组,定期向土地、金融、环保、工商、质检等关口部门通报淘汰落后企业名单。各级政府对限期淘汰的落后装备严格监管,禁止擅自扩容改造和异地转移,金融机构不提供任何形式的信贷支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用地手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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