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贿赂人是为不祸连家人?
据此,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杨彦明将赃款行贿给了比他更高职位的人,这些钱一旦送出就不可能要回,如果在法庭上揭发,一旦不慎不仅会给自己带来更大的威胁,甚至会殃及家庭和妻儿,这恐怕也是杨彦明在法庭上欲言又止的重要原因。而“隐瞒有功”,说不定还能得到那些人的关照,即便关照不到自己,也不会祸及家庭和妻儿。
也有证券界人士怀疑地说,杨彦明自己在证券部以外偷偷运作资金,那就运作好了,似乎并不需要什么“上面有人”。如果有人,就只有直接监管杨彦明的人,那么侦查机关一查就能查出来。可是到现在侦查机关也没有查出什么名堂。
杨彦明决意要带着谜团受领死刑吗?
法律界人士表示,根据法律的规定,杨彦明案尽管维持原判,但还要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近年来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对经济犯罪核准死刑的案例并不多见。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的裁定、判决,或者作出不予核准的裁定。
如果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的,裁定予以核准。如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或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看来,杨彦明的生死完全取决于最高院对本案的复核了。而6500万元赃款去向之谜能否破解,还要看杨在此期间会不会交代。
简历
杨彦明1958年10月生于辽宁沈阳市,在恢复高考后,于1978年4月考入沈阳农学院学习,1982年本科毕业后又成为西北农学院农经系的研究生。
1986年10月,杨彦明来到农业银行总行,并且一干就是20年。20年间,杨彦明经历了研究所、研究室、农行信托等部门。杨彦明因此积累了丰富的金融经验,而不规范的市场操作则对他以后的行为影响深远。
1998年6月,杨彦明成为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北京证券交易营业部总经理。中国银河证券公司成立后,营业部先后更名为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北京虎坊桥证券营业部、北京望京西园证券营业部,杨彦明一直担任总经理。
1998年6月至2003年8月,杨彦明利用担任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北京证券交易营业部(先后更名为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虎坊路证券营业部、北京望京西园证券营业部)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多次指示章蓉从营业部提取现金。 (记者 贾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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