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4月10日电(记者 汪恩民 实习生 董齐)近日浙江省出台了未休年假可获三倍工资的意见,其具体执行力度却遭到网友一片质疑。今天,浙江省劳动保障厅劳动工资处处长陈秀庆在接受中新网记者专访时表示,在金融危机下,该意见执行可能会有一定难度,但浙江劳动保障部门仍将坚决执行。
据了解,3月31日,浙江省劳动保障厅正式对外公布了《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实施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若干意见》,要求企业保证职工的带薪年假权益。对于不能安排职工休假的,可跨年安排补休或者额外支付按照职工日工资2倍支付年休假的工资报酬。然而该意见却遭到众多网友的质疑。
在某网站针对浙江省未休年假可获三倍工资的评论中,记者看到在多达两千多条的评论中,大部分网友对该意见的执行并不持乐观态度,部分网友甚至认为在现实中这个意见无外乎是废纸一张。
温州的一位网友留言道“在浙江这个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私营企业发达的省份,执行这个意见无外乎是做梦。”
一名来自台州的网友指出,“双休日都没有落实,何谈年休假。”
一个杭州网民甚至“绝望”地说:“可以把这个意见当作一个冷笑话来看!”
针对如此多质疑,记者采访了浙江省劳动保障厅劳动工资处处长陈秀庆。陈秀庆告诉记者,网民的质疑并不是毫无依据。“浙江省是一个中小企业集中的省份,而今年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大部分企业又都陷入经济困境,执行如此文件确实存在难度。”
“但作为一个维护职工休息权益的文件,我们必定执行该意见。”陈秀庆告诉记者,因为意见有一个跨年度调休的规定,现在去判断企事业单位是否执行还为时太早,需要一个时间段才可以得知执行效果。“但如果两年内企事业单位还没有执行,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出台的处罚规定进行处理,决不姑息。”
陈秀庆还表示,为让意见更好落实,他们将通过发文件以及媒体宣传的方式,让更多职工得知自己的这个权益,让更多企事业单位得知自己的义务。“政府监督部门还将加强监督,员工也可以向政府部门投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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