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八日傍晚,中信泰富公布,荣智健与范鸿龄分别辞任集团主席和董事总经理。图为媒体在中信大厦停车场出口守候“目标”人物荣智健等出现。 中新社发 邓庆乐 摄
4月8日中信泰富举行临时董事会,议决高层人事变动。中信泰富有限公司宣布,公司主席荣智健已于周三辞职,其职位将由母公司中信集团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常振明接任。
目前中信泰富身陷外汇交易丑闻。这一丑闻导致公司损失数十亿港元,公司受到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及香港警方的调查。《华尔街日报》称,警方的调查是其选择离职的原因。据了解,警方的调查主要针对该公司董事是否作出虚假陈述以及是否有人串谋欺诈。
法律界人士表示,如果调查确认属实,则两项罪行可最高获取10年以上的刑罚。根据香港法例第115章42条《虚假陈述、伪造文件、使用及管有伪造文件》,任何人作出或安排作出明知为伪造或自己亦不信真确的陈述或申述,即属违法,最高可处监禁14年;而串谋欺诈的最高刑罚同样可监禁14年。
香港警方高调突袭调查很不寻常
对比今年3月底,中信泰富的年报发布会上,面对媒体的几度追问,荣智健还都坚持强调自己没有退休的打算;但是他现在不得不面对这样的现实,以辞职的方式对中信泰富董事会说再见。
高层人事变动虽然已见分晓,但警方对中信泰富炒汇丑闻的调查尚未完结。一旦查证属实,必将有人为这次事件承担法律责任。业内分析人士称,也许不用等调查结果公布,谁是最终责任人,即能从公司的人事变动中一窥端倪。
2008年9月12日,中信泰富刊发的股东通告函声称,自2007年12月31日以来的财务或交易状况,概无出现任何重大不利变动。但到10月20日,公司就发表盈利预警,因炒外汇巨额亏损,公司产生155亿元的亏损。而公司主席荣智健与董事总经理范鸿龄却表示,2008年9月7日已知悉公司炒外汇劲蚀。在此期间,公司股票成交量离奇地大幅增加。
中信泰富的异常公告是否存在违规嫌疑?是否正如警方怀疑的那样,中信泰富存在“公司董事作出虚假陈述”,或者“串谋欺诈”的违规行为?业内分析人士称,香港警方如此高调突袭调查,很不寻常。若非有相当确凿的犯罪证据,或者足够有力的举报,相信警方不会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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