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间,这起诈骗案告破。公安调查认定,骗子骗取吕女士银行卡账号密码后,复制了信用卡取走了18万8千元。
随后,骗子被警方抓获,可赃款却无法追回了。这下,银行更是理直气壮:“这是刑事案件,钱应该问犯罪分子要。再说了,这次我们赔了,今后再出现类似事件,难道都要我们负责吗?”
银行、储户各负一半责任
近日,案子终于有了结果。永康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双方各承担一半责任——这也意味着,银行得把储户损失的一半,即9.4万元赔偿给吕女士。
法院认为,双方均存在过失。“吕女士违反了对自身存款信息的保密注意义务,将银行卡的号、身份证、密码等信息泄露给了他人,导致信用卡被冒名支取;另一方面,骗子最终得手,说明该银行设定银行卡的技术手段仍存在瑕疵,防伪识别手段不够周全,安全性能尚不够完备。因此,法院做出了上述判决。”
法官说,这个案子给很多人提了个醒,“如果得到了足够的信息,即使没有银行卡,骗子也可能拿走卡里的钱。所以,如果今后有人索取账号密码等信息,大家一定要多留一个心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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