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彩计划,事主称当时绝不知情
任小姐称,自己并未和银行约定自动转存。但在银行给出的协议上,却赫然勾选了“利息加入本金于到期日按照当时利率续存”一项,而下面就签着她的大名。“当时银行让我签的是空白文件,只让我在那里签名,我就签了,谁曾想还有这些选项呢。他们应是事后勾选,我并不知情。”任小姐称。
在该行回复给任小姐的信函中,曾提到“晶彩计划”,并称在介绍该计划时向其提示了汇率风险,但对此任小姐矢口否认,称完全没有听说过“晶彩计划”。而记者查阅后发现,“晶彩计划”是该行推出的一款外币理财产品,并不保证汇率风险。
理财纠纷,举证艰难谁来负责?
“任小姐的事情是一个很明显的理财纠纷案例,其中银行是否存在误导很难说。但任小姐自己也有一定责任。”一位银行资深理财经理认为,在这个事件当中,任小姐完全不了解自己做的是什么投资,就盲目听从理财经理的建议,最终导致了损失。
法律界人士认为,若想通过法律渠道追回自己的投资损失,就必须举证自己是受了误导,在产生重大误解的前提下签了协议,但通常这种事举证较难。最好是有书面协议或者录音证据等。
截至记者发稿时,任小姐再度向本报记者反映称,广东银监局已接受了她的投诉,并核查说该外资银行的这项澳币定存理财产品本身并无问题,但是否存在误导仍需进一步调查。记(者 刘薇 实习生 沈欣媚)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