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兰州3月27日电(记者 刘薛梅)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的现状,甘肃省人事厅提出了两份关于促进就业的相关文件,日前得到甘肃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3月27日,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公室邀请甘肃省人事厅厅长庞波详解这两份文件,并介绍实施方案。据悉,文件分别为:《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和《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
庞波说,《意见》中包括了七条措施,其中第一条就是由省财政拨付专项资金,扶持纯农(牧)户中零就业家庭的4000多名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就业;选拔50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选拔5000名普通高校医疗卫生专业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根据官方的举措,甘肃将制定和完善配套政策,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条件并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按照政策规定给予相应补贴。
甘肃还将充分利用省内外市场推动输转就业。庞波表示,他们将采取多种形式,既要将紧缺的高学历、高素质的毕业生人才引进来,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支持;又要将省内的毕业生输转出去,解决个人、家庭暂时的经济困难,增加经济效益。
据介绍,甘肃省人事厅将组织部分市、州和高校,与新疆建设兵团举办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活动,落实该省与兵团签订的输转甘肃高校毕业生到兵团就业的协议。
对于影响高校毕业生到各类企业就业的制度性障碍,甘肃省将为他们提供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评定以及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务。比如,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各市、州要取消落户限制;劳动密集型企业招用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按规定享受最高为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等。
“加强高校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机构建设,在普通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加挂高校毕业生创业服务指导中心。”庞波称,甘肃将加强高校毕业生创业指导,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开业指导、跟踪辅导等“一条龙”服务。
在出台的《意见》中规定,2009年及以后毕业的省外院校甘肃籍毕业生回生源地报到办法,由现行的到省人事厅、教育厅报到,改为直接到市、州人事部门报到;高校毕业生档案由现行的省毕业生择业指导中心集中管理,改为由生源市州人事部门管理。
记者从《实施方案》发现,其中具体规定了上述举措的完成时间,并规定有更详细的实施办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