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恢复五一黄金周地方可试点
对于恢复“五一”黄金周的热议,国家旅游局被迫进行了回应。日前,国家旅游局新闻发言人刘晓军表示,国家旅游局从来没有研究过恢复五一黄金周的相关事宜。如果地方政府认为恢复五一黄金周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可以试点,但在地方推行时要根据本地的实际。
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近日在题为《中国:在应对危机中寻求新突破》的报告中指出,近期促进消费需求增长,要引导开发商适当降低房价,促进销售,同时要恢复五一长假。课题组指出,国内外的实践都证明,假日消费尤其是长假期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非常明显,而且是“食住行游购娱”的全方位、综合性拉动。长假日是带薪休假不能替代的,建议恢复五一长假安排,刺激消费需求的增长。
此外,国家发改委秘书长韩永文25日称,发改委建议将带薪休假中的两天放入“五一”假期,延长“五一”假期时间。发改委已经将相关方案提交国务院,国务院正对方案进行讨论。
国办回应:各地不得擅自调休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称,最近,社会上出现了关于恢复“五一”长假的议论,个别地方也在考虑出台相关调整措施。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责成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
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这一办法是在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的,将部分传统节日增列为法定节假日,丰富了中国法定节假日的文化内涵,增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休假福利。新办法实施一年多年,总体运行情况良好。
通知强调,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该通知已对2009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作出了具体安排,各地要认真执行,不得擅自调休、自行安排。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单位可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和职工本人意愿,灵活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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