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不少人一再呼吁再次提高个税起征点,以增加居民收入,扩大居民消费,应对经济下滑。但是,权衡利弊发现,目前不宜提高个税起征点。该不该提高个税起征点,至少需要考虑三个问题:一是提高起征点能否达到扩大消费的目的;二是提高起征点会不会带来不愿看到的后果;三是有没有比提高起征点更好的办法。
提高个税起征点达不到扩大消费的目的
理论上讲,提高个税起征点,像降低税率一样,具有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扩大居民消费的作用。但是,就目前我国实际情况来看,提高个税起征点事实上不具有这种作用。因为,第一,目前我国一半以上居民的月工薪收入还没有达到现行的起征点(2000元)。这表明,提高个税起征点,对低收入群体来讲,根本不具有增加可支配收入和扩大消费需求的作用。尤其在经济不景气时期,失业增加,低收入人数增加,月工薪收入达不到起征点的人增多,提高个税起征点就更不具有增加低收入群体的可支配收入和消费的作用。第二,提高个税起征点,也增加不了多少高收入群体的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比如,如果起征点由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2500元,仅仅使一个月工薪收入2500元的人增加25元的可支配收入。而且,即使不去讨论该不该增加高收入阶层的可支配收入,仅凭高收入阶层的消费水平已经很高、边际消费倾向很低这一事实,就可以断定,提高个税起征点,不会扩大高收入阶层的消费。
提高个税起征点会造成更大的不公平
目前我国个税起征点,是各收入阶层统一的、无差异的。如果各阶层收入水平基本相同,统一的、无差别的个税起征点制度,不会扩大收入分配差距,不会带来不公平。但是,在各阶层收入分配差距很大的情况下,统一的、无差异的个税起征点制度,就会造成收入分配差距的进一步扩大,带来更大的不公平。因为统一提高起征点的做法,使高收入阶层增加的可支配收入,大于使低收入阶层增加的可支配收入。而且,现存的收入分配差距越大,提高个税起征点使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程度也更大。总之,一个人的收入水平越高,从个税起征点提高中得到的税后所得越多;提高个税起征点,最大的受益者是高收入阶层。目前我国收入分配差距已经很大。这意味着,即使能够增加低收入群体的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提高个税起征点也不是用来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和消费的最佳办法,因为它会进一步扩大收入分配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