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游之流通企业篇
“减流通”大势所趋要让药贩子失业
此前药价居高不下,“流通环节层层加价”被指为罪魁祸首。因此新医改的方向之一就是“缩减药品中间流通环节”。从目前流传出来的方案修改稿来看,新医改“减少流通环节”的大势并没有改变。
征求意见稿中指出,新医改将“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促进药品流通企业的整合”。随后国家又出新规:药品集中采购由批发企业投标改为药品生产企业直接投标。由生产企业或委托具有现代物流能力的药品经营企业向医疗机构直接配送,原则上只允许委托一次。
目前,我国医药流通业现有1.2万余家,企业规模普遍较小,行业集中度十分低下。这种杂乱的状态给药品的安全监管和价格控制带来了很多问题。而减流通新规一旦实施,一切都将不一样了。
广发证券分析师葛峥说,对于医药流通企业而言,若不能被政府指定为合法配送商,将可能会在国内医药市场逐渐淡出,不少“药品中间商”将退出医药行业,行业的集中度将会越来越高。而医药生产企业可能也会摈弃“大搞广告营销”的推广模式。
另一个受到影响的是医药代表,近年来这个行当名声一直“不好听”。一位医药代表坦言:“新的医改方案传递出了清晰的信号,就是要让我们这帮不创造价值、整天只知倒药、抬高药品价格的药贩子们下岗、失业。”
在医改新政的震荡下,一个新的医药商业模式———药品第三方物流,开始渐渐崭露头角。所谓第三方物流,即专业为厂家和买家提供仓储和配送服务,而不是通过传统承销分销的方式实现流通。
广东省药监局办公室副主任郭宇华分析,目前医药商业模式的一个弊端就是“层层分销”抬高药价。“这将大大提高企业增利和药品降价的空间”。
据业内人士预测,到2020年,医药流通行业的集中度将从目前的30%上升到70%,前五大企业年销售有望超过1000亿,相比较于目前的规模,有至少十倍以上的成长空间。
一位医改专家则解释道,所谓公立医院探索门诊药房改制,即是零售药店托管医院门诊药房。但也有人提出质疑,如果采用出租托管模式,零售药店市场环境会有所改善,但药价则很难下降。“以前是一个蛋糕医院吃,现在是医院和零售药店一起吃。如果医院要求吃得和以前一样饱,肯定只有不断把蛋糕做大,加重患者负担。”
下游之零售企业篇
门诊药房要改制
零售药店要接盘?
去年10月征求意见稿出来的时候,零售企业们的“意见”很大。因为该稿一下打破了药店零售和医院门诊零售之间的市场平衡。
广东金康大药房总经理郑浩涛对记者说:“征求意见稿对卫生系统空前扶持,让医药经济体现出更多的调控色彩。”对于这种调控方向,郑浩涛这样的企业老总们十分关注。
价差抹平的日子将很难过
据了解,医院门诊药房作为特殊的、具有垄断地位的零售环节,占据了80%以上的药品零售市场份额。此前,新医改方案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公立医院实行医药收支分开管理,逐步取消以药补医机制”。
然而,如果严格新医改按照征求意见稿实施,零售药店和医院门诊药房之间的价差将被抹平甚至“倒挂”。目前的状态是,零售药店的药品价格普遍比医院低20%—30%。在人们对医院“以药养医”致使药价虚高大加抨击时,零售药店也找到了自己的生存空间。但是,如果实施新医改,“零售药店的日子将非常难过。”郑浩涛说,“定点生产,医院门诊药房‘不加成’,药品价钱将会大大降低,届时零售药店和门诊药房的毛利润差将达到25%至30%。”
湖南老百姓大药房董事长谢子龙则表示:征求意见稿出台后,老百姓2009年的开店计划缩减了30%,从200多家减至100多家,同时并购的步伐也将有所放缓。
门诊药房将改制零售药店?
事情或许又有了转机。
《21世纪经济报道》称从权威渠道拿到了新医改方案的修改稿。据报道,修改稿中对公立医院改革举措“医药分开”的实现形式有了更新表述,增添了零售药店内容,即“探索公立医院门诊药房改制为零售药店等医药分开的有效途径”。
郑浩涛说,门诊药房目前是免税的,修改稿的规定起码使零售药店和门诊药房在政策、法规和税收上处于同一起跑线。此外,修改稿中不再强调国家因素,同时也把‘零差价’分阶段试点实施,时间拉长了,对我们的影响没有那么致命。”
但他也认为,该修改稿的表述依然很模糊。“这种改制到底是医院把药房改成独立法人的下属企业,还是将药房出租、允许社会资本参与竞争呢?”
郑浩涛分析,如果是第一种模式,药房是医院投资的下属企业,那么药房和医院必然存在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药房的变化只是在需要申请执照和纳税上,它背靠医院的垄断地位占据着许多优势,零售药店依然在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
怎么理解门诊药房的垄断优势呢?按照郑的提示,记者走访了广州几家零售药房,得知拿着医生开出的处方来买处方药的消费者很少,且大部分是中小医院开出的。“许多大医院都要求患者办就诊卡,医生开电子处方,如果患者离开医院根本不知道医生给自己开了什么药。”一家药店负责人告诉记者。
会取消门诊药房吗?
还有一个更激进的做法是取消门诊药房,医院门诊病人须凭医生处方到社会零售药店购药,凭医保卡结算药费。如果是采用这种模式,零售企业将迎来巨大的商机。
最后一种模式是国际普遍做法,也是不少专家和企业所希望的方式。“通过市场竞争的方式形成药品价格和生产、配送服务。”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连锁药店分会会长王锦霞呼吁,应让社会零售店成为销售、调配的主渠道。
对于目前存在的问题,金康大药房郑浩涛则指出,患者在有些零售药店买药不能报销,使得其无法和医院药房在同一平台上竞争。“只有把零售药店完全纳入医保体系,才能实现医药市场的公平竞争”郑浩涛说。
医院办零售药店、出租托管,取消门诊药房,最后到底采用那种模式的“改制”,只有等新医改方案最终揭晓才知道。(记者张启实习生王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