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农民工讨薪千万 浙江农村法律援助全力以赴——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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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农民工讨薪千万 浙江农村法律援助全力以赴
2009年03月15日 23:4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杭州3月15日电 题:为农民工讨薪千万 浙江农村法律援助全力以赴

  中新社记者 柴燕菲 实习生 赵晔娇

  去年大年二十七,20多位在湖州打工的贵州籍农民工群情激奋地聚集在湖州某服饰制衣有限公司,拦住企业进出的大门,一致要求企业支付拖欠工资,并声称要到政府讨个说法,双方一度陷入胶着僵持状态。三个小时后,在湖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斡旋之下,双方达成协议,企业承诺付清所有拖欠工资共计11万元。至此,一起群体性的矛盾纠纷被和平化解。

  其实,像这20名农民工一样试图“非理性”讨薪的人不在少数。元旦、春节向来都是企业拖欠工资的高发期,一场金融风暴无疑于火上浇油。

  庆幸的是,在浙江,还是有5000多名讨薪的农民工心满意足地踏上了返乡的列车。去年12月中旬,在浙江司法厅的部署下,浙江法律援助中心掀起了一场为农民工讨薪的专项行动,这股保障社会困难群体利益的旋风顿时席卷浙江各地。截止2009年1月底,通过诉讼、仲裁或调解、和解的手段,浙江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农民工讨薪案件1590件,涉及农民工人数5122名,涉及欠薪2825.49万元,帮助农民工讨回欠薪1260.22万元。

  十年来,农村法律援助的阳光洒遍了浙江1515个乡镇(街道),美中不足的是“请律师难,打官司难”等短板现象依然存在,如今,变革“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之类的“软肋”势在必行。虽然这场讨薪专项行动仅惠及了5000多名农民工,但法律援助的威慑力已经显现。日前,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的《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再次点沸了浙江用法律捍卫农民权益的社会激情。

  为农民工讨薪常态化

  自2001年以来,我国每年年终都会掀起声势浩大的“讨薪风暴”,无奈风暴过后,拖欠问题仍难解决,在这个层面上说,“讨薪风暴”或许只是权宜之计。作为数一数二的经济大省,浙江如何才能在帮助农民工讨薪上探索出一条行之有效的路子?

  这次的讨薪专项行动惠及了5000多名农民工,而浙江共有2693.51万农村人口和外省农民务工人员,占总人口的一半。在如此庞大的人口基数面前,5000这个数字显得微不足道。“帮助农民工讨薪要成为常态化,这也是2009年浙江法律援助机构的核心工作。”尽管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浙江司法厅副厅长陈志忠还是做出了郑重的承诺。

  与此同时,在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上报国务院的一份文件中,浙江省副省长陈加元专门对讨薪行动做了如下批示:“法律援助农民工讨薪专项任务,雪中送炭,急人所难,成效显著,既依法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又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望持之以恒,坚持下去。”承诺过后,如何将“讨薪常态化”成了浙江司法厅的当务之急,“绿色通道”就是良策之一。

  农历大年二十八,几位农民工为宁波象山县法律援助中心送来了一面锦旗,上书“热心为民,快捷服务” 八个大字。他们是象山某制衣有限公司的员工,代表全厂125名江西、安徽籍的农民工,向法律援助中心道谢。

  三天前,这125名农民工为了讨薪聚集到厂门口,颇大的阵势惹得市民争相围观。闻讯赶来的象山县法律援助中心赶忙介入其中,从受理、指派、办理到结案只花了不到24小时,共计讨回39万元欠薪。“只要农民工群体讨薪,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陈志忠介绍。

  记者发现,农民工讨薪案中有相当一部分属于群体性案件,面对越来越团结的农民工群体,光靠司法行政一家是远远不能解决所有矛盾。“这就需要法院、劳动保障等单位形成合力。”陈志忠表示。

  为了讨薪,嘉兴秀洲区的八人律师团应运而生,他们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和信息共享渠道,帮助受援人搜集整理证据材料,及时申请财产保全。一个多月成功办结集体欠薪案件5件,受援人达514人,欠薪标的额316.8万元,受援人对案件办理情况的满意率达100%。

  “非诉讼法律援助是最受农民工欢迎的讨薪方式。年末是薪酬矛盾的高发期,尽可能通过调解、和解快速解决矛盾已成为浙江法律援助的共识。”陈志忠说。据统计,专项行动以来,浙江共受理农民工讨薪案件1590件,通过非诉讼法律援助方式解决的案件有803件,占50.5%。

  农民不出门 便可得援助

  目前,浙江省、市、县三级已经建立了102家法律援助机构。本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浙江立志打造“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

  据悉,除了已有的援助中心外,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已经全面布点到位,浙江农民就此享受到了“在家门维权”的优待,而一小时就能找到一家法律援助工作机构的设想即将得以实现。

  按照国务院出台的《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浙江此次进一步明确了乡镇人民政府的法律援助责任,要求乡镇人民政府要从人力、财力、物力上支持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工作。将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任务分摊到了每个乡镇头上。“这是浙江的先人之举,走在了全国前列。”陈志忠说。

  “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的最大亮点在于‘一站式服务’。”陈志忠告诉记者, 今后,到法律援助中心或工作站求助的经济困难农民,在条件符合的前提上,可以“一站”办妥申请、受援等全部手续。

  此外,在布点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同时,浙江对已建成的法律援助中心进行了服务升级。“在沿街一楼设立便民接待服务窗口,力争到2012年,沿街一楼窗口建成率达到90%;到2015年,达到100%。”陈志忠说。

  异地打工 家乡伸援手

  为了更好的生活,农民工不得不四处奔波,相比于城镇居民,他们显得颇有几分“神龙见首不见尾。”针对这种情况,浙江司法厅将“异地法律援助互动合作”写入了法律援助机构的受案范围。“提高法律援助在农村的覆盖面。”陈志忠做出了如此的表态。

  三年前,杭州淳安县的汪某,到金华兰溪市承接了道路交通划线业务,因为人手不够,他临时雇佣了淳安人叶东明和方来生。一天,汪某在开车前往施工现场的途中不慎撞上了绿化隔离带,巨大冲力之下,130度高温的划线涂料倾泄到了同车的叶东明和方来生身上,大面积皮肤被烫坏死。

  在象征性地支付了医药费后,汪某就撒手不管了。由于皮肤坏死,两人在大热天无法流出一滴汗,没有医药费,叶东明和方来生无法继续治疗。2008年2月,苦不堪言的两人走进了淳安县法律援助中心,吴文书成为他们的承办律师。

  “案件并不复杂,难就难在他们是淳安人,事故却出在兰溪。”吴文书说。在接下来的8个月里,吴文书先后八次前往兰溪与相关单位联系沟通,终于在10月底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为叶东明和方来生各讨回了赔偿8万多元、46万多元。

  “你为了我们的案子两地跑,吃了不少苦,也受了不少的委屈。有的时候连我们吃饭的钱也是你掏的,我很过意不去,不知道该如何感谢你!”拿到赔偿的叶东明对结果很是满意,对援助律师感激万分。

  目前,我国农业已经连续五年增收,受金融危机影响,09年可能是新世纪以来巩固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极为艰巨的一年,确保农村社会安定刻不容缓,而农村稳定的根源在于农民。“浙江的法律援助制度总体上还处于初创阶段。”陈志忠表示,农村法律援助是浙江政府为农民办的一件实事,责任在肩,争取早日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应援尽援”的要求。(完)

【编辑:唐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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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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