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律师建议把“消费者权益日”改成“公民诚信日”,强调所有自然人法人都讲诚信
“这十多年来,消费者已经觉醒。”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法研究会副会长何山说。
1996年4月24日,何山从某商行买下两幅徐悲鸿的“画作”,一个月后他以“怀疑有假,特诉请保护”为由诉至北京市西城区法院。这起案件被称为“全国首例疑假买假诉讼案”,何山也成为第一个因疑假买假走上法庭并获得双倍赔偿的人。
“上个世纪90年代初,假货遍地都是。1993年‘消法’终于制定出来了,但起初没人要求双倍赔偿。1994年下半年就冒出了个王海。王海索赔成功,大大地促进了‘消法’的宣传。但王海一心只靠新闻舆论解决索赔问题而多次碰壁。”王海从外地打电话反映卖假货商家拒赔时,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起草人之一,何山这样描述当时的心情,“焦急的心情就像孩子生了病一样”。为了“消法”双倍赔偿的贯彻实施,“只好厚着脸皮去买假画”。
又是一年“3·15”,如今消费者维权状况如何?上周,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题客调查网进行了一项26439人参加的调查。结果显示:当作为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67.3%的公众明确表示会想办法维权,29.8%的人会视情况而定,只有2.9%的人表示不会。
53.0%的人认为“打12315”是最有效的维权手段
“你去看看,每年有多少维权案例?有多少双倍赔偿?”何山说,现在维权已不是小打小闹,商品房买卖构成欺诈,照样要赔一倍的钱。
本次民调发现,如今公众对“食品”和“医药”的质量最不放心,分别有72.3%和59.3%的人选择此项。接下来依次是:餐饮(33.0%)、电子产品(32.1%)、服饰化妆(22.7%)、房地产(20.0%)、教育培训(17.2%)、家电(16.0%)、金融服务(14.4%)、电信通信(13.7%)、旅行(12.6%)、车辆(11.9%)。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保护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张严方,经常接到一些从纠纷现场打来的求助电话。“前两天,一个学生打来电话,说他正在中关村,买电脑挨宰了,问怎么办。首先要收集报价单,心平气和地问商家是不是拿错了;不行就去投诉;再不行,就记住摊位号,提起诉讼。”张严方告诉他。
消费者维权最有效的方式是什么?本次调查显示,“直接找商家退换货或赔偿损失”成为首选(56.0%),接下来依次是:向大众媒体曝光、打12315、网上曝光投诉、向行政部门申诉、向法院起诉。
调查中53.0%的人认为“打12315”是最有效的维权手段。“做得非常好,至少满足了70%人的需要。一出事就打12315,很多人都有这个意识了。”张严方说,12315还有进一步的发展空间。
张严方曾经作为北京市消费者代表,参加了去年召开的手机漫游费听证会。提起那场备受瞩目的听证会,她说,这对消费者会是一个触动,但她依然觉得自己力量弱小。“为了听证会,我跑过好几个省份、好几家公司要材料。但就5个消费者代表能掌握多少信息?如果能有一个大的投诉网络,一搜索信息就出来,那会好得多。”
她设想的这个投诉网络,就是把12315扩展成更大的投诉平台。“建议12315参照122、110的做法。哪里出了问题,立刻就有投诉人员过来现场采集、调解。并且建立完善的投诉网络,一有投诉,立刻进入数据库。要是一个产品被超过3个省份投诉,就说明这种产品有问题,很快就会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