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二月十六日电(记者 阮煜琳)国家海洋局局长孙志辉今天在全国海洋厅局长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提出,2009年海洋工作的九项主要任务。
一是,深入贯彻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促进海洋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尽快使海洋经济发展从数量扩张型转变到质量效益型轨道上来,进一步提高海洋经济对沿海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二是,抓紧推动重要海洋法规和规划的出台,进一步健全海洋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划体系。力促《海岛保护法》、《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极地活动管理条例》年内出台。紧编制并推动《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尽早出台。
三是,不断提高海域和海岛使用监管水平,全面规范海洋开发利用秩序。切实加强海岛生态保护和无居民海岛使用管理。出台加强围填海管理的意见,对年度围填海规模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各地也要加强围填海计划指标管理的政策研究。
四是,依法落实海洋环境保护责任制,维护海洋生态环境安全。理顺海洋油气开发、赤潮、绿潮等海洋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国家-海区-沿海省市海洋环境监测与评价分级管理责任制,构建区域性监测和评价制度。制定海洋特别保护区和海洋生态损害国家赔偿制度。
五是,大力实施科技兴海战略,强化海洋科技支撑能力。启动“十二五”海洋科技规划战略研究和编制工作,推动海洋调查立法。大力推进海洋一号C/D星、海洋二号星及海洋三号试验卫星立项,抓好卫星业务应用和海洋一号星地面系统建设、海洋二号星地面系统立项工作。
六是,全面加强海洋防灾减灾和公益服务工作,夯实海洋环境安全保障基础。组织制定海洋领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总体规划和阶段计划。加强海平面上升的监测和影响评价,启动应对示范工程。
七是,不断加大海洋行政执法的工作力度,重点针对当前海岛开发热潮高涨、海岛生态脆弱、海岛资源环境保护形势较为严峻的情况,组织启动海岛专项执法行动。在渤海油气开发密集区开展石油平台实时监控试点工作,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八是,积极开展海洋维权执法和国际及地区间海洋事务合作,切实维护国家海洋权益。
九是,快研究制定极地和大洋事业发展规划,开拓海洋考察新领域。推进极地领域国家立法进程,最大限度地争取与维护国家在极地领域的权益。积极推进公海等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活动的协调机制,全力推进“大洋二号”船立项工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