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段时间实践,消费券“拉动消费”效应显现出来了。消费者乐开了花,众多商家也从中受益多多。事实胜于雄辩。就杭州而言,根据有关统计,消费券对商贸行业拉动效应达到2.06倍。杭州从发放消费券的尝试中“尝到了甜头”,但没有止步于1亿元消费券的发放,而是考虑“在不增加财政开支情况下”实现消费券升级,比如,公务员工资5%-10%以消费券形式发放,扩大消费券发放范围等。毫无疑问,这些举措是好事情,是破解刺激需求的大胆和有益探索。
杭州 “以券代薪”的尝试,让公务员率先垂范,在促进消费的同时,也给了广大民众无比的信心。危机之中,信心贵比黄金。这样的“以券代薪”值得肯定和赞许。相比于韩国、新加坡等国冻结公务员工资和加班补贴的硬性模式,杭州的这一做法无疑更加“温柔”,更加有创意。
“升级消费券”是好事情,但好事情也要办得清爽。也许,有人会质疑这部分消费券会否成为公务员的“新福利”?也担心各种消费券会否将相关政策规定“山寨化”?收到消费券的商家是不是能及时和均等兑换现金?民众的质疑与担心是一剂“预防针”,提醒政府在考虑扩展消费券内涵时出台配套措施,防患于未然。事实上,也只有认真对待并以实际行动解开民众心中的这些疑惑,“以券代薪”的模式才能赢得民众的理解和尊重,才有利于形成更大的合力,冲开危机的阴霾。
要解开民众心中的这些疑惑,首先需要消费券发得明明白白。如果因为种种原因,目前尚不能做到每个公务员是否发了消费券、发了多少消费券都能及时向公众公开,但至少应该以部门为单位予以公开,每个部门所扣取的工资应该与所发放的消费券在数量上是均衡的。这样,公众就不会担心公务员在“变相增发福利”了。
消费券发得明白,也要用得明白。之前的尝试中,为了鼓励使用消费券,其实是内含了一些优惠在其中的,比如100元的优惠券可以买110元甚或120元的物品。“以券代薪”的消费券是不是也享有这种优惠?要不要在使用的过程中和以前的消费券相区别?而且,在流通的过程中,也有必要防止形成“消费券黑市”,并且也需要采取措施防范某些不法分子“伪造”,这种防范“假券”,政府和商家到底如何联手,也是消费券使用过程中非常重要的问题。
最后,消费券也要“收”得明明白白。消费券的尝试,某种程度上是以政府信用为保证的,商家收过来的消费券,有关方面需要明确回收的日期,程序上也应该简单一些,并且还可以适当给商家一些“实质性利好”以鼓励他们接受消费券。在消费券的用量还不大的时候,这个问题或许不明显,但当“消费券升级”之后,这就成了一个比较大的问题了。倘若处理不好,有可能在给了百姓信心的同时,却伤了商家的心,这显然有悖“消费券升级”的美好愿景。(李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