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临时性的设立个人账户组织发起的募捐行为,缺乏有效的账务审计监督机制,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演变为借募捐行骗等行为。”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余婧对王昊的的行为发表了看法。
余婧说,目前的法规中并没有条款对个人募捐有禁止性的规定。网友自愿给王昊打款,在法律上是一种赠与的行为。王昊的做法并不违法,但也不值得提倡。如果此举能获得帮助,无疑是在助长不劳而获的风气。
余婧介绍,“内需金计划”与时下网络上的行乞帖子类似。其行为的真实动机也是真假难辨。
余婧认为,时下网络乞讨盛行,与滞后的法律条款难以约束虚拟的网络世界有很大关系。她建议相关部门尽早将网络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细化,进一步健全网络监管的规章制度。(作者 刘泽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