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暂缓执行随身物品新规定
2008年12月21日 15:16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这两天在机场过安检的旅客,不得不再把口袋里的打火机丢到回收箱里,一些超量的液态物品也遭遇了同样的命运。“民航局暂缓实施新的随身物品措施了”,安检人员向旅客解释道。
中国民用航空局日前通过其网站发布公告称,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民航局决定暂缓执行《关于调整旅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和打火机火柴乘坐民航飞机管制措施的公告》,而在此前的17日,民航局发布公告称,自2008年12月20日开始,对旅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和打火机、火柴乘坐民航飞机管制措施进行调整。公告内容包括:旅客可随身携带一只打火机(防风式打火机除外)或一盒火柴乘机。经过安检时,旅客应主动将打火机、火柴交由安检人员单独接受检查。同时,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可随身携带单件容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总量不超过1000毫升的液态物品乘机,但属于民航法规禁止旅客随身携带的易燃易爆液态物品除外。(记者孟环)
【编辑: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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