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将建设全球最具影响的小商品集散枢纽中心
2008年12月16日 12:34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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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义乌12月16日电(记者 张茵)浙江义乌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的若干意见》,就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推行扶持措施,把建设区域物流高地作为国际商贸名城建设的重要内容,提出打造完善的“义乌港”为典型标志的区域物流高地,把“义乌港”建设成在全国、全球都具有重要影响的小商品集散枢纽中心。意见还在加快培养和引进现代物流人才、着力优化物流发展环境等方面推出了系列新举措。
意见提出,在简化工商登记审批和加大对重大物流项目用地、用水、用电扶持的同时,义乌市财政每年将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扶持现代物流业发展。如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完工后,义乌市财政按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被评为国家2A、3A、4A、5A级的物流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对得到上级政府部门资金扶持的,义乌市财政按省级1:0.5、国家级1:1的比例给予配套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每年评定全市物流企业10强,并给予5万元至1万元不等的奖励;鼓励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参与重组、兼并、收购本市物流企业,在组建物流企业过程中发生的资产置换以及土地、房产、车辆过户等各项行政性收费,经市有关部门批准予以免交。
在提供税收优惠方面,物流企业将承揽的运输、仓储等业务分包给其他单位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可以该企业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其他项目支出后的余额,作为营业税的计税依据;物流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享受研究开发费用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对于符合国家减免税政策的物流企业,需引进国外先进设备,符合国家减免税目录的,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免征进口设备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可同时享受义乌市相关的其它技术改造奖励;鼓励义乌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大型物流企业或浙江省大型物流企业的二级分支机构在义乌落户,对在本市设立总部的大型物流企业,缴纳水利建设资金和办公用房缴纳房产税确有困难的,报经地税部门批准后,可给予减免照顾。
【编辑:张庆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