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次经济普查涉及单位40万 虚报瞒报将受罚
2008年12月07日 13:38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今天上午,全市6万名普查员走上街头、社区和各企事业单位,通过发放资料,宣传第二次经济普查。记者从北京市统计局获悉:即将于12月31日开始的北京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对象,即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将突破40万,与北京市第一次经济普查时的25万个单位相比有大幅度提高。
据北京市统计局负责人介绍,目前本市已经组建了6万人的普查队伍,开发了网络化的数据采集平台,以最新的卫星航拍地图为参考,进行了普查区域的划分,进行了地毯式的建筑物和单位清查工作,为准确确定普查对象总体,规范各类普查报表实施范围,建设经济地理信息系统奠定了扎实基础。
根据规定,全国经济普查每10年进行两次,分别在逢3、逢8的年份实施。经济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对于在普查中拒绝访问,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数据的单位,政府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企业事业组织最高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个体经营户处1万元以下罚款。(龙露)
【编辑:吴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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