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向人大称个税起征点低 农民工或将缴税
2008年10月09日 06:14 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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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呼吁再次上调个税起征点 中新社发 吕建设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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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桑国卫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广州检查《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并听取了广州市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市有关部门透露,《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动者"翻旧案"成风,劳动争议案激增。
市劳动合社会保障局局长崔仁泉在汇报时,建议研究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他说,明年广东可能将最低工资标准调升至1000元/月,广州市农民工的月收入将随之普遍达到1500元/月。崔仁泉说:“如果不扣除加班收入和按家庭人口分摊计税,将会出现对农民工工资收入的普遍征税,这不符合中央以提高农民工收入带动农民收入提高的初衷。”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动者"翻旧案"成风,劳动争议案激增,有些劳动者不管什么原因离职都会向企业索取入职工作以来的高额赔偿金、加班费等,动辄上万、甚至几十万。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余明永介绍,目前增城市法院审理一宗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涉及劳动者41人,索赔加班费120多万元。但这只是冰山一角,追溯企业欠付天价加班费历史旧账,渐有向风潮演变的趋势。“如严格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将会导致大批此类企业经营困难甚至关门倒闭。”
陈国建议,全国人大应尽快明确规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时效不溯及既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前,加班费争议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申请仲裁时效期间为60天。加班费争议时效期间,按劳动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工资支付之日起计算。(记者 朱小勇 实习生 周秋敏 通讯员 穗仁宣)
【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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