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月至11月,市民政局将对全市在册的所有低保对象进行全面复审。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所有城市低保户必须签订“诚信承诺书”,以有效防止骗保、错保、“人情保”现象发生,冒领低保金还将受到最高3倍的罚款。
●6000人停止享受低保
据悉,我市目前在册城市低保对象16.23万人。今年1~6月,通过复审,我市有6000人停止享受低保,一大批家庭生活水平改善的低保对象退出低保。
全面复审期间,正常的低保审批工作不停。各级低保管理机关要防止复审工作流于形式和走过场。对家庭经济情况有明显变化、经常有群众反映的、不按规定参加公益性社区服务劳动的、子女已经大学毕业并就业的、已到退休年龄并能够按时领取养老金的低保对象要逐户重点调查。对家庭收入已超过低保标准的要及时停止享受低保待遇。
● 初审入户率须100%
各级管理机关要依法救助,严格“户主申请、入户调查、张榜公布、街道审核、区县审批”的工作程序。对申请城市低保待遇家庭的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人户分离)的,通过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提出申请,居住地社区负责初审。所有低保对象都要进行民主评议,严格落实“三榜公布”制,接受群众监督。社区、街办(乡镇)入户率必须达到100%。
严格落实城市低保对象“渐退帮扶”政策,鼓励低保对象有劳动能力的人员积极实现就业再就业,逐步改善其家庭生活状况。任何部门、任何单位的人员都不能够采取整体纳入低保范围、平均发放低保金的做法。要对各家庭收入认真调查核算,切实做到该保的保进来,该退的退出去。
●不报告家庭生活情况将被停保
低保户填写申请审批表时,须代表家庭所有成员签订一份“西安市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诚信承诺”,存入本户低保档案。“诚信承诺书”内容包括,已享受低保的人员除要按时、如实向管理机关提供有关材料外,在每季度末月应按时报告家庭生活情况等。
如不履行诚信承诺,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低保待遇,将被停止享受低保待遇,冒领低保金还将受到最高3倍的罚款。连续两个季度末月,无故不主动向低保管理机关报告家庭生活情况;在法定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暂未就业的人员,连续两次无故不参加低保管理机关组织的公益性劳动;在法定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暂未就业的人员,两次无故不参加再就业培训或不接受推荐就业等情况之一,将被停止享受低保待遇。
各级低保管理机关和工作人员也将签订文明服务承诺,承诺包括:不以权谋私、不向申请人及其家属卡要好处;不接受申请人及其家属的钱物、吃请及喜丧事随礼;不为本人家庭及亲友办理低保等。(记者 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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