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北京企业工资指导线:垄断企业涨薪不得超11.5%

2008年06月11日 03:20 来源:北京晨报 发表评论

  金融业平均年薪12.5万元,是农林牧副渔业平均年薪的4.6倍;央企的平均年薪是地方企业的2倍左右……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旨在调控工资分配的“200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正常情况下,企业可以11.5%为基准上下浮动涨薪标准,但不应高于16.5%,不低于3.5%。

  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企业工资指导线是根据本市经济发展预测和国家在收入分配方面的有关政策,再经过相关测算,定期发布的。200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分为基准线、预警上线和下线,分别为11.5%、16.5%和3.5%。

  对于生产发展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如上年平均工资与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39867元基本持平的,今年工资增长幅度可以按照基准线11.5%确定;而平均工资为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两倍以上的,工资增长幅度应当低于基准线。在这类企业中,普通员工平均工资如低于23920元(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60%),涨薪幅度可以高于上线16.5%,;如果普通员工平均工资低于15947元(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40%),工资增长必须达到或超过3.5%。但增长后平均工资不得高于39867元(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

  对于经营亏损、职工工资发放出现困难的企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可以安排本企业工资零增长或负增长,但支付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即730元。

  按照对不同经济类型企业采取分类调控与指导的原则,北京市属垄断行业的企业及国家财政补贴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一般不得突破基准线11.5%;北京市属竞争性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已不享受国家政策性补贴的城市公用事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一般不得突破上线(预警线)16.5%。这类企业涨薪拟突破上线(预警线)的,须由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生产一线及技术工人平均工资不长,经营者工资也不得增长。”市劳动保障局工资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对近两年职工平均工资增长过快的企业,将会同市有关综合部门加大监督管理的力度,列为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的重点。(记者 姜葳)

编辑:唐伟杰】
请 您 评 论                                 查看评论                 进入社区
登录/注册    匿名评论

        
                    本评论观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中国新闻网立场。
图片报道 更多>>
甘肃白银屈盛煤矿事故已造成20人遇难
甘肃白银屈盛煤矿事故已造成20人遇难
盘点世界现役十大明星航母舰载机
盘点世界现役十大明星航母舰载机
13米高巨型花篮“绽放”天安门广场
13米高巨型花篮“绽放”天安门广场
中国首艘航空母舰正式交接入列
中国首艘航空母舰正式交接入列
日本发生列车脱轨事故 致9人受伤
日本发生列车脱轨事故 致9人受伤
沙特民众首都街头驾车巡游庆祝建国日
沙特民众首都街头驾车巡游庆祝建国日
世界模特嘉年华 60佳丽夜游杜甫草堂
世界模特嘉年华 60佳丽夜游杜甫草堂
青海北部出现降雪
青海北部出现降雪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每日关注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鍏充簬鎴戜滑銆-About us 銆- 鑱旂郴鎴戜滑銆-骞垮憡鏈嶅姟銆-渚涚ǹ鏈嶅姟銆-銆娉曞緥澹版槑銆-銆鎷涜仒淇℃伅銆-銆缃戠珯鍦板浘銆-銆鐣欒█鍙嶉

鏈綉绔欐墍鍒婅浇淇℃伅锛屼笉浠h〃涓柊绀惧拰涓柊缃戣鐐广 鍒婄敤鏈綉绔欑ǹ浠讹紝鍔$粡涔﹂潰鎺堟潈銆
鏈粡鎺堟潈绂佹杞浇銆佹憳缂栥佸鍒跺強寤虹珛闀滃儚锛岃繚鑰呭皢渚濇硶杩界┒娉曞緥璐d换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