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6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就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3月31日和4月1日航班返航事件做出调查结论,同时对东航做出处罚决定。 中新社发 吴芒子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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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16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就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3月31日和4月1日航班返航事件做出调查结论,同时对东航做出处罚决定。 中新社发 吴芒子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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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返航事件”的缺失
“返航门”事件的破坏性是巨大的,乘客的利益受损,飞行员将面临严峻的处罚,企业损失无形的品牌价值,整个民航运输业陷入公众的信任危机,而在这种全输困局的背后,应该反思的不仅仅是当事的劳资双方。
首先,民航业应该反思僵硬的管理体制和过多的行政介入,对于飞行员短缺和流动难题,不应仅靠行政手段,如何以“疏导”的方式理清市场关系,加快飞行员人才市场的开放,增加飞行员的供给才是符合市场规律的解决之道。
其次,对于航空公司“特殊”的定制人才,企业该如何改善飞行员队伍的人性化管理,制定相应的目标奖励,增加忠诚度和归属感的举措,除了货币激励,如何授予飞行员更多自主权、合理地分配飞行航线以及弹性的工作机制等更具个性化的激励方式等似乎都值得思考。
另外,法律在劳资纠纷中的缺席也是导致非理性罢工的原因之一。国外普遍的做法是,工会将代表劳方与航空公司签订合约,劳资双方将在合约中约定维权的途径,以此约束双方解决矛盾必须在约定的范围之内,而违约一方将为此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协商后劳方对资方的解决方案仍不满意,将交由第三方如法院或政府部门仲裁解决。
最后,在处理危机事件时,企业不应采取回避的态度,而应该尊重消费者和公众的知情权,坦诚面对问题,及时发布真实信息。
如果采取相反的态度,当信息无法从正当渠道获取时,虚假消息取而代之,让企业的危机公关陷入被动,而“诚信”的损失对服务业的打击则是致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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