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为专利再告"沃尔玛" 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
2008年02月24日 00:2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杭州2月23日电(记者 柴燕菲 实习生 梁颖睿)去年,浙江一商人打赢了与美国零售业巨头沃尔玛连锁公司的专利侵权官司,获赔经济损失。如今,这家企业再次将“沃尔玛”告上了法庭。
据记者了解,去年十月,浙江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温州凯仕电器有限公司状告沃尔玛华东百货有限公司金华时代广场分店(以下简称金华沃尔玛)及其供应商深圳市优冠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冠公司)专利侵权一案。
凯仕电器负责人郑明杰称,二零零五年他设计的一款用手压按钮可产生电力照明的手电筒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但两被告仿冒原告的专利,进行违法制造、销售,构成专利侵权,使原告市场份额与声誉受到极大影响。
去年十二月,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金华沃尔玛立即停止销售落入原告专利号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范围产品的行为,此外,赔偿原告郑明杰经济损失及为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四万元。
去年底,该公司又发现优冠公司的手电筒产品在沃尔玛华东百货有限公司下属的一些商场还有销售,为此又把沃尔玛华东百货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优冠实业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据悉,该案已经移送到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记者从有关专家了解到,不管是著名的跨国公司还是声誉最为卓著、最富有社会责任感的顶尖企业,都难免卷入诉讼,特别是知识产权方面的诉讼。
“只有意识到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才能让企业的自主创新更加积极。”这位专家说。目前,浙江的企业尤其是小企业熟悉专利诉讼的程序和技巧的企业不多。而温州的这位浙商能够“大胆”把沃尔玛“告”上法庭,说明了浙江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不断加强。
“浙江的企业在开始注重研发和自主创新的同时,尤其需要注重培养这种对专利法律制度的敬畏和尊重,及时保护自身权益。”专家提醒道。
【编辑:唐伟杰】
相 关 报 道
图片报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