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失误致个人信用有污点 客户追讨1分钱利息
2008年02月23日 13:54 来源:新民晚报 发表评论
(特约通讯员 黄静 通讯员 杨旸 记者 鲁雁南)6角7分钱在银行存9天,产生的利息不到1分钱。但日前消费者徐先生却来到浦东新区消保委,要求银行对失误承担责任,返还1分钱利息补偿,“不是我太较真,1分钱利息事小,个人信用事大!”
原来,徐先生自2006年与某商业银行签订个人住房贷款合同后,每月向银行还款。不久前,他收到的对账单却显示因逾期还款产生0.67元的罚息,而9天后,他又收到一张对账单,显示前次是由于银行电脑系统错误产生0.67元罚息,现予以归还。
钱还回来了,可徐先生觉得个人信用有了“污点”:他登录银行系统后发现,个人贷款信息里被记上了一笔逾期还款!徐先生与银行多次交涉无果,一怒之下投诉到新区消保委,要求银行更正电脑记录,并支付0.67元在9天里的1分钱利息。
起初,银行不当回事:“为了1分钱,消费者未免太较真了。”但消保委工作人员却指出,看似“不起眼”的个案,反映了银行在硬件建设与服务水平方面存在的问题。银行电脑系统故障导致消费者留下信用不良记录,这个记录将会影响消费者在信用卡使用、个人贷款等关乎银行信用活动中的正当权益,而银行在接到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后,没有引起足够重视,认为小钱无关紧要,正折射出银行服务水平方面的欠缺。
经过多次沟通与协调,银行终于认识到了事情的重要性,并承诺将在电脑系统升级时更正徐先生的信用记录,保证不会给徐先生的信用造成不良影响。
徐先生的个案有了圆满的解决,但消保委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要特别留意自己的还款记录,一旦被误记上逾期还款,会对今后贷款、申请信用卡等产生不良影响。因此银行寄来的记账单不能随手丢弃,要仔细阅读,发现问题及时与银行沟通。 (黄静、杨旸、鲁雁南)
【编辑:吴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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