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由央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等一行三会共同制定的《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公布,首次向外界阐明了“十一五”时期(2006-2010年)我国金融业发展改革的指导原则和主要目标,明确金融业工作重点。 中新社发 张炜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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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由央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等一行三会共同制定的《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公布,首次向外界阐明了“十一五”时期(2006-2010年)我国金融业发展改革的指导原则和主要目标,明确金融业工作重点。 中新社发 张炜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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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资管理
拓宽保资管理范围
摘要:拓宽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管理范围。
解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兼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孙祁祥教授认为,这意味着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今后将不仅仅管理保险业资产,还有望介入其他金融资产的管理。这意味着金融机构间资产管理业务竞争将加剧。
摘要:要鼓励发展养老、健康、责任等各类专业保险公司,大力拓展高科技、项目融资、消费信贷等领域的财产保险业务。
解读:“这说明政策鼓励保险公司做细分市场,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孙祁祥说,目前市场上一方面抱怨百姓投保意识不强,另一方面百姓需求的产品保险公司又提供不了,供需差距需要新险种的发展来缩小。同时新险种的推动和发展需要政策支持,目前监管部门以保费为导向的评价指标需要改变为以效益为导向的评价指标。
目前,内外资均十分看好中国保险市场,规划指出,要积极引入境内外战略投资者,逐步形成国有、民营和外资优势互补、相互竞争的多元化保险机构体系。孙祁祥认为,从以往经验看,引进战略投资者对于我国保险公司完善治理结构起到了良好作用。
债券市场
改革债券发行制度
摘要:大力发展债券市场特别是企业(公司)债券市场,改革债券发行制度、结束债券市场割裂局面等。
解读:业内专家认为,这是针对限制债市发展的制度性因素做出的重大变革,对于完善我国金融市场体系有着重要作用。
摘要:建立健全以市场化为导向的债券发行机制,逐步创造条件最终实现注册制。“这是我国在债券发行制度方面的改革创新。”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贺强认为,注册制看似宽松,实际上对发债公司的要求更为严格。对企业而言,注册制下的企业信息披露将更真实;对投资者而言,买卖债券时更要加强选择和甄别,也将对企业起到监督和规范作用。
解读:赵锡军认为,发行制度调整的意义在于引发债券决策与监管层面的调整。改为注册制将使非上市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债券发行统一起来,市场上发行主体与中介机构代替行政监管部门担负起应有的市场责任,这更有利于债券市场的活跃与繁荣。
新股发行
体制改革继续深化
摘要:《规划》强调,巩固和发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成果,继续深化股票发行体制的市场化改革。
解读:银河证券分析员洪亮表示,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争议由来已久。从《规划》中可以看出,这项制度的改革已逐步被提上日程。洪亮分析,现在的新股发行有很大的弊端。特别是发行随着二级市场价格的走高,“打新股”几乎成为稳赚不赔的无风险收益,而中小投资者申购新股的难度却在加大。虽然,去年有众多大盘股上市,但是“打新股”资金的涌入远远快于股市扩容的速度,由此出现中签率不断降低。测算显示,去年新股申购网上中签率平均为0.34%,与前一年的0.5%相比明显下降。大部分中小投资者与新股无缘,而只能到二级市场上高位接盘,从而引发人们对新股申购制度的争议。
洪亮认为,更大问题在于目前打新股中机构投资者过多,而这些机构投资者有很高的融资成本,机构本身是要盈利的,自然在二级市场上,这些股票的价格会被推高,致使其价格严重偏离其价值。洪亮表示,新股发行制度的改革,下一步可能从现在的靠资金打新股,改为以持有的股票市值来分配新股。这样市场对新股的追逐热情就会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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