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30日,读者在湖北宜昌市新华书店里翻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读物。《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将对劳动者倾斜保护,加重企业违法成本;呈现出“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付两倍工资 ”、“被拖欠劳动报酬劳动者可申请支付令”等亮点。 中新社发 刘君凤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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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30日,读者在湖北宜昌市新华书店里翻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读物。《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将对劳动者倾斜保护,加重企业违法成本;呈现出“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付两倍工资 ”、“被拖欠劳动报酬劳动者可申请支付令”等亮点。 中新社发 刘君凤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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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老员工资源成发展趋势
作为南京市政协委员,傅九梅在今年的市政协会上提出,政府应重视劳动密集型服务企业的权益保护。
2007年南京市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48.4%,三产从业人员占全市从业人员比重接近50%。服务业中不仅有近几年政府大力发展和推进的如软件、服务外包、金融保险、旅游、会展、物流等现代服务业,更多的还是低端的传统服务业,如家政、劳务、餐饮、住宿、娱乐、商品零售等,它们在创造就业岗位、分流下岗失业人员、接纳农村富余劳动力、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傅九梅呼吁,由于我国各行业发展和分布不均衡,请政府部门在对不同的行业作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在《劳动合同法》的总体框架内,分地区、分行业制定出更符合实际情况、更具操作性、更能体现社会公平的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
缴纳社会保险也是劳动密集型企业面临的难题,由于目前全国各地社保管理办法不统一,无法转账,更多的农民工并不愿参加社保,对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让许多企业很恐慌。南京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鲁健说,一些企业考虑到公司员工的新陈代谢受到了影响,导致新员工进不来、老员工退不了的窘迫局面。同时,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用工的主权性。很多企业认为,老员工所能创造的剩余价值往往不如青年员工。
“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可怕,这实际上体现了企业对员工的定位问题,是把他当成本对待还是当资本对待。”秦引林认为,企业必须重新认识老员工的价值。
近年来,许多企业把老员工当做一种成本,对人力资源开发不够,企业的发展主要靠青年员工低廉的劳动成本来实现,实际上以吃人口红利为主。中国即将进入老年社会,这一问题将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发展,开发老员工资源是企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劳动合同法》一个正面影响是,促进了公司的内部管理和人力资源的开发。这是企业家们的共识。
“请神容易送神难,以前那种粗犷的人力资源管理办法必将被淘汰。”一家企业的人力资源负责人说,招聘的难度加大了,即便是试用员工,也要认真考察,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大浪淘沙式地招聘员工了,要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毕竟,招聘一名好员工不容易,与此对应,以后找工作也不容易了。(记者 李润文、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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