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劳动合同法》未对企业用人产生负面影响
2008年01月21日 19:0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社北京一月二十一日电 (记者 王岩)中国劳动保障部信息中心副主任翟燕立二十一日在记者会上表示,到目前为止,《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没有对企业用人需求产生负面的影响。
《劳动合同法》本月一日实施后有传言称,由于《劳动合同法》增加了用工资本,从而抑制了企业的用工需求。“从我们四季度的市场监测情况来看,实际上增加也好、减少也好,都在一个合理的范围之内,没有发现企业需求急剧下降的情况。” 翟燕立说。
此前,有用人单位担心一旦签订劳动合同,就应承担为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等责任,从而增加用工成本。
劳动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指出,《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并没有给企业带来额外的用工成本。对于上述企业,其首要任务是改变经营理念,规范企业管理,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切实履行各项社会责任,通过提高企业的品牌和产品的核心竞争力,自觉履行包括《劳动合同法》在内的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法律责任。
“总体来看,《劳动合同法》审议通过并颁布实施之后,劳动关系总体上还是稳定的。”尹成基说。
【编辑:唐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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